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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发出首份“督促监护令”

发布日期:2022/6/30 9:09:31 浏览:196

1月13日,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一起监护人疏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实施聚众斗殴犯罪的案件,向该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积极有效履行监护职责,努力构建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和谐家庭关系,筑牢家庭保护“第一道防线”。该份“督促监护令”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的意见》后,我院发出的首份“督促监护令”。

发出“督促监护令”

承办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涉嫌聚众斗殴罪的未成年人小超(化名)之所以会走上犯罪的道路,与其父母未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有很大关系。小超自幼父母离异,父亲常年在外务工,母亲重组家庭,其长期跟奶奶生活在一起,平时缺少与孩子的沟通交流,疏于管理教育。父母监护责任的缺失导致小超缺乏辨识能力、法治意识淡薄,最终走上犯罪道路。为此,我院根据《意见》依法向小超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要求其改变不当的家庭教育方式,针对孩子的身心特点寻找合适的教育方法;加强与孩子的有效沟通,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预防和制止孩子吸烟、酗酒以及进入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娱乐场所等行为;为孩子营造温馨的家庭氛围和良好的成长环境,让他们感受到亲情的关爱。在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的同时,我院还专门邀请司法局、辖区派出所、村委会等单位代表为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督促监护令》发出后,我院将持续跟踪,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定期开展回访,充分了解监护令的落实情况,督促监护人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有效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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