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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九寨沟县:“以小制大”助推司法体制改革

发布日期:2016/12/8 22:00:59 浏览:455

中国网北京讯今年以来,四川省九寨沟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探索司法行政内设机构“大部制”组织架构,打破股室壁垒,以小制大、以点带面,吹响了该县全面深

中国网北京讯今年以来,四川省九寨沟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探索司法行政内设机构“大部制”组织架构,打破股室壁垒,以小制大、以点带面,吹响了该县全面深化改革的“冲锋号”。

三处聚焦实施构建。一是聚焦改革精神。严格按照省州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掌握司法行政系统改革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实施范围、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等政策规定,确保改革符合上级要求。二是聚焦司法运行模式。通过认真梳理县司法局职能职责、内设机构设置、政法专项编制配备现状及其历史沿革,确保全面掌握真实情况,筑牢改革基础。三是聚焦司法机构职能的重新定位。强化与司法部门沟通交流,全面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司法运行模式,为科学构建内设机构“大部制”架构和编制提供依据。

四项原则筑牢根基。一是需求原则。按照司法运行的需求设置内设机构,并确定相应股室承担的职能,从而完善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二是主线原则。构建中以突出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这条主线科学设置“大股室”,依据工作需求设立科室,强化司法各项职能的运行。三是相近原则。按照关联原则整合内设机构,实现力量整合,减少不必要的工作流程,节约运行成本,提升机关运行效能,有效服务干部群众。四是均衡原则。以比例均衡确定内设机构和政法专项编制,让司法工作不倾斜,实现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全覆盖”,确保各项工作“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

三措并举推动改革。一是精准定位。本着让业务机构回归司法运行平台的功能定位,围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为主线,从整合政务与业务管理出发,全面构建“大部制”组织架构。二是统筹调剂。在保持现行管理体制及编制领导职数不变的情况下,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科学整合设置机构,厘清内设机构职能,将原7个内设股室整合为4个即:办公室(挂政工科、行政审批股)、法制宣传教育和人民调解办公室(挂基层股)、公证处、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三是稳步推进。通过整合,将原有的“多头”管理机构整合为“一个大脑”,更好地发挥司法局在司法体制中“外脑”和“神经中枢”的作用,为下一步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打下基础。

“以小制大”彰显成效。一是建立运行新机制。通过在司法局构建内设机构“大部制”架构实现了“五个手指握成拳”。让司法政务、业务实现了统一管理,增强了合力;碎片化的司法职能得到整合。二是构建司法新局面。经过对司法局内设股室“重新洗牌”,增强了业务工作力度、硬度,使司法工作更顺畅,让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得到了提升。三是迈开改革新步伐。“大部制”打破了股室壁垒,让各股室职能区分度显著增强,司法人员对自身能力、职责和所在股室性质的认知更为清晰、认同感更加强烈,将必然为下一步深化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林明魏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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