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6-23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供应商为个人的提供供应商身份证复印件;”更正为“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个人的提供供应商身份证复印件,其他单位或团体或个人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即可;”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6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