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4-11-15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景区居民生态保护教育培训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品目采购单位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行政区域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5日15:1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1月22日
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7日10: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预算金额¥3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冯浩宇、高巍、张钊、覃思霖项目联系电话18583278650、18828094788采购单位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阿坝州九寨沟县漳扎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宛老师0837-7739707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冯先生、覃先生18583278650、18828094788附件:附件1
项目概况
2024年景区居民生态保护教育培训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5132112024000423
项目名称:2024年景区居民生态保护教育培训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2、共一期开展(实际培训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培训对象预计80余人,培训时长9天(含九寨沟至培训地往返时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7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计划编号:51320024210200004516[2024]01357。
二、采购预算金额(元):300,000.00;最高限价(元):300,000.00;
三、采购品目:C02060000培训服务
四、采购监督机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37-2831010,0837-2831520,联系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团结街12号阿坝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注:因系统调整原因监督机构信息在采购文件中未显示,现进行补充。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六、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