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6-30
6月30日,山东省教育厅官网发布《关于第二批山东教育融媒体建设试点单位评选结果的公示》。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教育融媒体建设的意见》(教办〔2022〕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教育融媒体建设的通知》(鲁教办函〔2022〕4号)《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教育融媒体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山东省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对76家单位提交的申报表和建设方案逐一进行审核论证,并征求各方意见,拟确定山东师范大学等15家单位为山东教育系统第二批融媒体建设试点单位,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6日。
公示期内,若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办公室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注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邮编:250000。
联系电话:0531—51793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