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九寨沟 > 下设单位 > 正文

四川:九寨沟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1414万元)施工、采购招标

发布日期:2016/4/5 16:21:08 浏览:1892

九寨沟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已经川发改政策函[2004]117号文批准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四川永一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九寨沟县生活垃圾处理厂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设备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申请参加本项目投标资格预审。

一、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人:九寨沟县生活垃圾处理厂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永一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九寨沟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总投资:约1414万元

本工程位于九寨沟县玉瓦区陵江乡磨房沟,距若南路2.7公里,填埋场总库容为20.2万立方米。主要构(建)筑物包括:进场道路、计量间、洗车场、管理用房、垃圾坝、与垃圾填埋配套的渗滤液处理系统、排洪沟等。

三、对投标人资质要求:资格审查将面向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环保企两个业组成一个联合体并仅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省级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工艺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和环境污染治理甲级资质治理证,联合体各成员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信誉良好、有良好财务能力和技术能力的施工及生产企业。

四、投标资格预审报名及资格预审

1.潜在投标人可于2004年7月1日—2004年7月7日(公休日除外)每天9:30—16:00时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投标资格预审文件,同时要求提交第三条要求的联合体各方的企业资质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交复印件)、税务登记证(验原件交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验原件交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招标人将组织资格预审小组对企业法人提交的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联合体才能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通过资格预审合格后,凭所发的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于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地址:成都市蜀汉路158号507室

联系人员:邹先生

联系电话:028-87563023

最新下设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