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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四川省农村公路“十二五”建设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3/25 13:05:46 浏览:3254

固树立“建设养护管理为运输服务,运输为社会经济服务”的理念,坚持建管养运一体化发展方向,统筹协调农村客货运输与公路基础设施发展的关系,促进我省农村客货运输加快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27.6万公里,公路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受益农民群众占全省农村人口的95。农村公路总体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等级公路达到20.5万公里,占农村公路总里程的77;高级次高级路面达到18.4万公里,占农村公路总里程的69。农村公路配套设施不断完善,安全水平明显提高,管养体制改革基本到位,农村客运加快发展,基本解决我省广大农民群众出行难问题,初步构建“通乡达村、标准适宜、管养到位、人便于行、货畅其流”的农村公路网,基本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1.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2015年末全省基本实现“油路到乡、公路到村”,75的建制村通水泥路(油路)。

2.安全保障能力逐步增强。2015年末,切实解决广大沿河、临水农民群众的渡河渡水交通问题,农村公益性渡口全面达标,渡运管理更加规范,重要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基本完善,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3.路网结构日趋优化。2015年末,内地具备建设条件的重要乡镇间基本实现油路(水泥路)铺装,新农村综合体、示范片和农业产业园区对外连接公路基本形成,初步构建“人便于行、货畅其流”的农村公路网络。

4.服务水平稳步提高。2015年末,全省农村公路管养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长期稳定的养护投入机制基本建立,管养制度基本完善,基层养护组织基本建立,基本实现“有路必养”目标;农村公路路况保持良好,基本消除县乡道中桥以上危桥;农村客运覆盖范围进一步拓展,客运班车通达深度明显提高,服务更加灵活,实现98的乡镇和80的建制村开通客车。成都、德阳、绵阳等平原地区乡镇客车通达率达到100,建制村客车通达率达到90;山区乡镇客车通达率达到85,建制村客车通达率达到65;其他地区乡镇客车通达率达到98,建制村客车通达率达到82,具备条件的地区逐步向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农民群众出行更加安全、便捷。

四、“十二五”农村公路发展主要任务

(一)规划规模。

根据“十二五”农村公路总体发展目标,“十二五”时期全省规划实施通畅通达工程、配套完善工程、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工程、重要延伸工程、农村客运发展工程和公路养护发展工程六大工程,新改建农村公路9.3万公里,其中,“十二五”新规划农村公路建设8.6万公里,《四川省农村断头公路建设实施方案(2009—2011年)》结转至“十二五”时期完成的项目有0.7万公里,分别为省补助项目0.4万公里和亚行贷款项目0.3万公里。

1.通畅通达工程。

建设规模为6.46万公里,其中,通乡油路4000公里,通村水泥路45000公里,通村公路15600公里。

全省到2015年末基本实现“油路到乡、公路到村”,75的建制村通水泥路(油路),其中,内地全面实现“油路到乡、公路到村”,85的建制村通水泥路(油路);三州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通油路(水泥路)、建制村通公路,20的建制村通水泥路(油路)。

2.配套完善工程。建设农村公路大中桥2452座、18.6万延米,大幅缓解农村公路对大中桥建设的需求,其中,农村公路固定渡口改公路桥474座、4.6万延米,改人行桥700座、5万延米;重要涉水点改公路桥798座、6.2万延米,改人行桥300座、1.8万延米;农村断头公路大中桥180座、1万延米;建设农村公益性渡口1350处,全省乡镇渡口达标率达到100;完善重要农村公路安保设施10000公里,全省县道和部分重要旅游公路危险路段完成波形护栏或钢筋混凝土防撞护栏建设,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3.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工程。按照“两化”互动、“三化”统筹的发展思路,结合城镇规划布局和农业现代化发展需要,选择部份具备条件的县,以提升、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两个网络为重点,以安全、通畅、便捷、长效为特征,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工程建设。通过实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工程,有力推动城乡交通运输均等化发展,服务农村产业化和城镇化,为全省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提供建设、养护、营运、管理方面的经验,示范工程共需改造农村公路6000公里。

4.重要延伸工程。建设重要乡镇联网路1.56万公里(含农村断头公路续建7300公里),基本实现内地重要乡镇间公路联网;改造新农村示范片乡道、村道及农村产业园区公路6800公里,基本改善省确定的60个新农村示范片和产业园区对外公路通行条件。

5.农村客运发展工程。建设农村公路客运站1100个,基本覆盖通油路的乡镇,其中,等级站360个,简易站140个,港湾车站600个。特别是要加快甘孜、阿坝、凉山等三州农村客运站建设,新建农村客运站447个,其中,等级站99个,简易站92个,港湾车站256个。到“十二五”末,全省乡镇客运站覆盖率达到98,实现通客车乡镇全覆盖。

6.公路养护发展工程。实施农村公路专项养护工程5000公里,建设乡镇管理站3000个,基本实现有路必养目标;整治县乡道公路中桥以上危桥500座、3.7万延米,基本消除县乡道公路中桥以上四、五类危桥。

(二)技术标准。

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实际,确定“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

1.通畅通达工程。

(1)通乡油路中属于县道的公路一般应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属于乡道的公路一般应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双车道路基宽度原则上不低于6.5米,单车道路基宽度原则上不低于4.5米),特殊困难和交通量较小的路段可适当降低部分技术指标,重点实施路面工程、排水、桥涵、挡防和必要的安保工程,路面宜采用水泥或沥青路面。

(2)通村公路一般应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不应低于4.5米,路面宽度不应低于3.5米,特殊困难和交通量较小的路段可适当降低技术标准,但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重点实施路基工程、排水系统,鼓励就地取材建设低造价路面。

(3)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可采用符合省要求的多种路面结构类型实现,从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实际考虑,提倡采用水泥路面。

2.配套完善工程。

(1)农村公路大中桥中的公路桥应满足公路—ⅱ级汽车荷载等级,人行桥应满足3.5kn/m2的人群荷载标准。

(2)达到三、四级公路的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有关要求,满足d级及以上水平,对视距不良、急弯、陡坡等路段设置路面标线以及必需的视线诱导标;路侧有悬崖、深谷、江河湖泊等路段应设置路侧护栏;平面交叉应设置标志和必需的交通安全设施。

(3)农村公路公益性渡口的渡口设施、候船设施、船舶和码头监控设施等应满足相应技术标准和要求。

3.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工程。示范工程改造的公路路线覆盖的农村公路应达到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不低于7.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6.5米,采用沥青或水泥混凝土路面,具有较为完善的排水、桥涵和挡防工程,以及标志、标牌、标线和必要的安全设施,全路段无危桥和灾害隐患路段,具有较为完善的公交化客运设施和开展养护生产工作的必要条件。

4.重要延伸工程。

(1)重要乡镇联网路、新农村示范片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的乡村道改造重点为实施路面工程,属于县乡道的应符合通乡油路技术标准,属于村道的应符合通村公路硬化有关技术标准。

(2)大型国有农林场公路一般应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重点实施路基路面工程,技术标准符合通乡油路有关要求。

5.农村客运发展工程。农村客运站建设应符合交通运输部《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200—2004)标准。

6.公路养护管理。农村公路专项养护工程应满足《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有关要求,经改造的危桥应符合一、二类桥梁有关技术要求。

(三)资金筹集。

1.投资总量。根据测算,2011年至2015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投资规模为811亿元(含农村断头公路建设结转至2011年的60亿元),其中,农村公路建设695亿元,渡改桥及公益性渡口建设71亿元,农村客运站建设4亿元,农村公路养护工程41亿元。

2.补助政策。

参照交通运输部“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对纳入“十二五”农村公路发展规划的建设项目按以下标准给予补助:

(1)通畅通达工程。

①争取交通运输部对通乡油路每公里补助60万元,省对三州地区的项目每公里配套补助10万元;

②争取交通运输部对通村水泥路平原地区和盆周山区每公里补助25万元,三州和少边穷地区每公里补助35万元;

③争取交通运输部对通村通达公路每公里补助20万元。

(2)配套完善工程。

①争取交通运输部对内地渡改公路桥和重要涉水点改公路桥建设每平方米补助2200元;

②省对农村断头公路大中桥建设按照《四川省农村断头公路建设实施方案(2009—2011年)》确定的标准,每延米补助0.8万元;

③争取交通运输部对渡改人行桥和重要涉水点人行桥建设每延米补助0.6万元(桥长小于40米按25万元/座);

④争取交通运输部对小码头建设每处补助15万元,渡船改造5—12万元/艘(人力船5万元,机动船12万元);

⑤争取交通运输部对重要农村公路安保工程每公里补助5万元。

(3)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工程。

①平原丘陵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工程连接乡镇的公路改造40万元/公里、连接建制村的公路改造20万元/公里;

②盆周山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工程连接乡镇油路改造60万元/公里、连接建制村公路改造25万元/公里。

(4)重要延伸工程。

①省对重要乡镇联网路、新农村示范片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县乡道改造平原丘陵区改造40万元/公里、盆周山区改造60万元/公里;

②省对新农村示范片和农村产业园的村道改造平原丘陵区改造20万元/公里、盆周山区改造25万元/公里;

③争取交通运输部对大型国有农林场公路通畅工程每公里补助60万元。

(5)公路客运发展。争取交通运输部对每个等级站补助20万元。

(6)公路养护发展。争取交通运输部对县乡道中桥以上危桥改造中维修加固每平米补助1300元、重建每平米补助2200元,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的60%。

3.资金平衡方案。

(1)争取中央和省投资359亿元,其中:争取交通运输部安排215亿元;省级财政交通专项资金和省级相关部门安排144亿元。

(2)市(州)、县(市、区)财政、农村群众志愿出资、社会捐助等资金投入452亿元。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政府主导和民主自愿原则。坚持地方人民政府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领导协调、资金平衡和政策保障的主导作用,并从满足群众需要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综合考虑,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项目建设时序,促进“十二五”农村公路又好又快发展;要继续坚持民主、自愿的原则,按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方式组织实施,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决策,不强迫命令、不包办代替。

(二)深化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各市(州)、县(市、区)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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