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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大学生反映助学金未及时到账官方回复-九寨沟市城管局

发布日期:2015/11/5 18:15:46 浏览:602


王东明同志简历_给四川省委书记留言


九寨沟市城管局


魏宏同志简历_给四川省省长留言


人民网北京11月3日电(杨高宇)近日,四川城市职业学院一名学生给省委书记留言,称其助学金未能及时到账,“也碰到很多同学连大一的国家助学金都未到账,据了解未到账的人还比较多。”


对此,四川省教育厅回复称,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是按规定发放助学金的,但涉及人数很多,确实存在因银行卡账号或学生学籍信息等存在问题,个别有推迟现象,但均已陆续处理。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我是四川城市职业学院的一名今年六月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学院大三的助学金至今都未打给我,多次到学院财务室找负责人,负责人多番推脱,也碰到很多同学连大一的国家助学金都未到账,据了解未到账的人还比较多。希望王书记能关注我们大学生的权益。


答复意见:


王佳同学:你好!你的留言收悉。据了解,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是按规定发放助学金的,但涉及人数很多,确实存在因银行卡账号或学生学籍信息等存在问题,个别有推迟现象,但均已陆续处理。不存在有故意拖欠。如仍又类似情况出现,请直接向学校办公室或相关部门提出。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叙永县黄坭乡兴安村走马坝贫困户苟启坤今年70高龄了,全家所居住的房屋在今年8月的暴雨灾害中受灾,房屋背后山体垮塌的泥石流将他们家的厨房冲垮,苟启坤本人也被泥石流掩埋在里面,经过大家全力抢险才被救出来送往医院救治,肋骨断了3块,在叙永县人民医院住院花了4万多元,实在没钱了只好出院回家自己休养,可目前垮塌的泥石流仍然威胁着他们房屋的安全,随时有可能继续垮塌将整个房屋掩埋,他们全家老小住在家里都是提心吊胆。听说这次灾情灾民都有救助,可他们到目前为止却没得到过任何救助补贴,他们现在最盼望的是得到相应的补贴尽快搬迁出危房,让一家老小能平平安安的过日子。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叙永县黄坭乡兴安村走马坝苟启坤在受伤后住进了叙永县人民医院,医疗费用合计30954.74元,其中医保报销13920.24元,个人应自付17034.5元,但因苟启坤为“8.17”洪灾灾民,个人承担部分由黄坭乡人民政府全额报销,故反映的在叙永县人民医院住院花了4万多元,实在没钱了只好出院回家自己修养的情况不属实。“8.17”洪灾后,黄坭乡人民政府已通知苟启坤家人领取1000元的临时医疗救助金,但一直未来办理。洪灾过后,黄坭乡积极组织受灾群众以投亲靠友等方式进行避险搬迁,“113”地质队对苟启坤居住地进行现场勘查。是否列入搬迁户,需要,“113”地质队提出报告并送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复。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绵阳市涪城区城南御郡项目是灾后重建安置房,当时2012年买房正是看重这点,安置房质量肯定好而且不会烂尾,因为有政府监管。可是交完房款三年,房子没有完工不说,超出交房时间也一年半了,现在房子停工已经一年多,没有任何复工痕迹,买房的我们都是普通人,一套房子几十万是全家人奋斗十几年,辛辛苦苦积攒的结果,恳请政府领导能抽出宝贵时间关注下,为民解忧,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的信访事项已收悉,我办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浩兴·城南御郡项目,涉及还建居民142户,购房421户(其中:社会购房308户、工程抵款113户),浩兴·城南御郡项目经比选由四川浩兴实业有限公司取得项目开发建设权(绵重建办[2011]1号)。该项目方案设计由1#、2#、3#楼组成,地上总建筑面积13.7万平方米,于2011年正式破土动工修建,目前:1#、2#楼已完成主体工程,3#楼没有动工。经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调查了解,目前城南御郡工程因资金链断裂问题停工后至今的确还没复工,街道正积极督促开发商复工事宜。二、房屋销售及合同情况浩兴实业有限公司与421户购房者签订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1号楼2014年6月30日,2号楼2014年10月30日。由于资金断链,工程被迫停工,尚未完工,没有达到按期交房条件。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了补充合同,将原合同约定交房时间延至2015年6月30日前,同时给业主赔偿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按总房价每天万分之二补偿),由于开发商迟迟未做好贷款融资工作,导致至今仍然未能交房的情况属实,针对上述情况,浩兴实业有限公司希望继续与业主再次补签延期交房协议。三、工程建设推进情况城南御郡工程资金链断裂问题导致工程停工后,各级各部门多次就该公司存在的问题召开协调会。2015年8月19日,涪城区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城南御郡”工程解决方案,明确分三步完成土地合宗、信贷资金等相关问题。近期街道办杨世伟书记、何娟主任多次联系开发商、第一居民小组代表、律师研究融资问题和土地合宗问题,杨世伟书记于9月18日与10名购房业主代表进行沟通,向他们说明该项目近期进展情况,9月21日已经完成土地合宗问题,正在加紧办理评估报告。10月27日下午14:00,由南山街道党工委书记杨世伟牵头,区住建局、北川信用社、浩兴实业有限公司、城南御郡6个项目组和15个分包商、石塘路社区、第一居民小组等单位负责人及购房户代表、还房户代表在城南御郡项目会议室召开项目复工沟通会。会议初步确定下月复工、并明确各标段完工时间、项目各期资金监管等问题,与会各方及业主代表表示:此次会议开得很成功,本次会议让大家看到了项目的希望,增加了大家的信心。四、街道下步工作目前,由于资金尚有约半月方可到位,项目仍处于停工状态。街道已成立城南御郡项目推进工作组,将进一步加大与各方的对接工作力度,积极协助企业融资,尽快恢复施工,力争早日交房。感谢大家的信任和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我们将同大家共同密切关注该项目的进展,衷心希望大家继续积极配合、支持相关工作。


【网民留言】


我在都江堰市石羊镇政府综治巡逻队工作了十多年了,在我工作期间没有和我签定劳动合同,都江堰市石羊镇政府于2015年3月12日停止了我的工作和工资关系,到今天没有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支付工作年限的赔偿金,反过来说我是自动离职的,我今天反映都江堰市石羊镇政府歪曲事实,执政不守法。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2015年9月25日,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王东明同志留言反映离职后有关经济补偿和养老保险等问题已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您于2015年3月12日在未告知都江堰市石羊镇人民政府的情况下,从都江堰市石羊镇人民政府自动离职至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关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七种情形之“未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而自动离职是不在支付经济补偿之列”的规定,都江堰市石羊镇人民政府不应支付您相关经济补偿;都江堰市石羊镇人民政府从2010年10月至2015年3月按规定为您购买了养老保险,自2015年3月12日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因您自动离职,都江堰市石羊镇人民政府不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为您购买养老保险。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这路的重要性不说了,只希望早日动工修成。年年都在测路,光打雷不下雨,就是不见行动。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书记王东明留言已收悉。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县城东大库至双柏树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拟建成7.5米宽沥青混泥土路面,目前正在争取项目,待项目下达后立即启动;双柏树至板庙公路拟将纳入S101成都至镇巴公路规划,该路控制点:悦中、龙岗、西兴、江陵庵、磴子、白衣、长垭、双柏树、板庙、邱家、笔山、望京、鹰背,目前正在做江陵庵至邱家段的初步设计,拟建成二级沥青混泥土路面,待上级部门批复并下达资金后立即实施。感谢您对家乡发展的关心、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巴中市平昌县交通运输局2015年11月2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书记,您好。我是高新区保利心语三期的业主,我们楼下有几家餐饮占道经营,很吵闹,楼上居民深受其害1、天府三街1049号烤鱼坊占道经营,桌子摆到天府三街来了。2、天府三街1051号撸串串占道经营,桌子摆到天府三街来了。3、天府三街1067号青年小火锅占道经营,桌子摆到天府三街来了。行为违反了《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回答都是批评教育,一点作用都没有。而且,根据2002年成都市第75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成都市市容市貌暂行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商场(店)、餐馆管理标准:(一)住宅楼不得新开设餐馆,。请按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理。非常感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保利心语三期底商餐饮扰民的相关问题,经成都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调查,现回复如下:经查,举报属实。执法人员已会同保利物管现场对商户进行了宣传教育,对该处三家餐饮违规占道经营现象进行了清理整治,并责令其加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下阶段,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已安排人员加强巡查。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已回复网友上述情况,网友表示满意。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在四川乐山市市中区大田村一组有人非法娜用土地修建他用.现在开始在填泥土,吵的周围用户无法入睡,泥土到处都是。土地本是国家的,但他非法填泥土为他用!目的不得而知。请书记来看看!希望尽快解决。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经查,您所反映的问题属实。该问题为我街道办事处大田社区一组居民李某军擅自将100余平方米承包地采用填土的方式抬高地面,拟作停车场使用,由于地势抬高后将对周边居民房屋产生一定影响。2015年10月22日,我街道办事处及大田社区会同市国土局执法大队、市城管局肖坝执法大队到现场查看,并根据职责分工:由市国土局执法大队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限期恢复原状;肖坝街道办事处和大田社区做好对当事人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督促当事人按照国土部门的要求整改到位;市城管局肖坝执法大队加强日常巡查工作,防止再发生类似事件。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希望您能帮我们解决内江市威远县爱丁堡房子问题。本来按照合同是2015年6月30号就要交房给我们,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今年2月份就一直停工,我们也找了信访局,住建局,县领导,但始终是欺骗我们,我们实在没有办法了,那是我们的血汗钱呀!求领导帮我们解决。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一、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四川省威远建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的“建业.欧景城”E组团爱丁堡二期不能按合同约定交房。系该公司目前因经营问题,正在实施司法重组,这需要一个过程,造成了该项目水、电、气及电梯等附属配套设施未能及时完成,导致延后交房。2015年7月30日,在县群工局会议室,建业集团负责人明确表态:对爱丁堡所有业主就延期交房问题一定按合同约定的条款赔付。二、威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政府主要领导两次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主体,成立了威远县房地产开发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协调“建业.欧景城”E组团爱丁堡二期附属配套设施建设事宜的推进工作。目前,自来水和天燃气的安装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将房屋交到购房户手中,住建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继续督促此事顺利解决。如果你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或咨询,联系单位:威远县住建局,联系电话:0832-8222483。


【网民留言】


成都市大邑县干溪河渡槽修建于1958年,由于洪水冲撞,目前基础与渡槽都有不同程度损坏,有倒塌危险,对行人和车辆都造成不便,请书记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评估检查,确保行人与车辆安全。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干溪河渡槽是都江堰外江灌区三合堰干渠上一座重要的输水建筑物,位于大邑、崇州交界处。该渡槽始建于1955年,多年来承担了大邑县与邛崃市10多万亩灌面和城乡工程、生活、环境供水任务。由都江堰外江管理处管理,渡槽渠段设有管理点。为保证渡槽正常输水和安全运行,管理单位每年都投入资金进行维修养护并加强日常运行管理。但由于渡槽建设标准偏低,并已运行60年,加之几次地震、洪灾影响,槽身出现了砼剥落、钢筋锈蚀、渗水等问题。根据我厅2012年11月的安全检测评价报告,整座渡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体处于危险状态,建议拆除重建。干溪河渡槽作为输水渡槽,并无解决干溪河两岸交通的功能。为便于工程管理人员渠道巡查和检修,渡槽上铺设了简易砼板,并于桥头设立了醒目的“非工作人员禁止通行”警示牌。两岸居民为出行方便,多从桥上通过,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管理单位多次劝阻始终无效。二、采取措施近日我厅已组织管理技术人员进一步加强管理,采取加强巡查、维修、降低水位运行等安全管理措施,维持渡槽的输水运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拟在渡槽两端设置安全墙,严禁行人和车辆通行,并在路口及桥头设置告示,进一步做好群众的解释和沟通工作。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渡槽运行安全、人员安全和下游供水安全,我厅已将干溪河渡槽改造工程作为都江堰灌区2016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优先安排。该项目已于2015年8月获得省发改委可研立项批复,正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为方便两岸群众出行,在方案中增设了工作桥,预计2016年开工建设,工程竣工后能够保障工程安全运行并满足两岸群众出行要求。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你好!我是2014级急需紧缺专业的一名选调生。来四川之前,一直在读书。是刚刚博士毕业参加工作的。先已工作一年,按照国家教育委员会劳动部人事部教高[1990]001号问的有关规定,国内博士在学习期间是计算工龄的,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们这边人事部门不给于计算工龄。我想咨询下我们省对于在读博士期间到底算不算工龄呢,期待您的回复!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根据原国家教委、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博士生和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教高[1990]001号)规定:博士生学习期间计算工龄。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遂宁市各级公务员和周边各市一样都发了12000不等的年度目标奖,请问教师也应当有目标奖吗?似乎教师法说教师工资待遇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目标奖也属于待遇吧?如果教师没有目标奖,岂不是每个月比公务员少了近1000元?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的“教师也有年度考核目标奖吗?”的问题,现回复如下:事业单位薪酬体系与公务员不同,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执行的工资项目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执行的是退休费和生活补贴,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均没有年度目标奖项目,教师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以,教师的工资待遇政策也没规定有目标奖项目。感谢你的留言!遂宁市教育局2015年10月24日


【网民留言】


请问为什么之前一直对外免费开放的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操场,为什么突然不对普通市民开放了啊!之前国务院不是要求,学校等体育设施要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吗?另外,犀浦当地没有公园而现在犀浦很多楼盘都已经交付,没有一个运动场所很不方便。请协调解决!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你好!来信收悉。按照《信访条例》“谁主管、谁负责”的相关规定,西南交通大学属于国家教育部直属管理。你的本次来信我们将转西南交通大学信访办,并建议他们能酌情考虑。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在九寨沟旅游回成都途中经过松潘县川主寺卡卡沟水晶展销中心时被导游诱导够买了一串价值4600元的碧玺,回成都去商场和成庙子中心鉴定发现该碧玺价格高几十倍,因导游说此展销中心是政府开的,有信誉,价格也比成都低,如质价不符可退货,以政府的名义诱导客人消费。目前我通过ems将货物退货该展销中心,货物也到达川主寺邮政局,但显示未妥投,打电话问但展销中心客服,客服说需要自取,已没时间取包裹为由,不处理解决退货事宜,我去投递局查询,更本不需要自己去取,都是送货上门,因我假期已到,不能在成都等地待,所以求助于您能帮我协调下尽快退货,万分感谢,祝工作顺利!


答复意见:


周女士: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松潘县旅游发展局协调,已妥善处理,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如遇类似问题,可根据《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32号),直接向阿坝州旅发委或松潘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反映,阿坝州旅游咨询投诉电话:0837-96927,松潘县旅游咨询投诉电话0837-7232097。


【网民留言】


书记你好,我是岳池县的一位普通老百姓,我想问问一些村官由于买房进城了长期不在村里,这种情况他们可以还继续做村官吗,村民办事情一般都不方便了,老百姓办事情要么请客,要么给你拖,好像村官都是乡镇村安排好的。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关于村官长期不驻村,是否可以任村官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村委会成员买房进城并不影响其在本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剥夺他人的合法权利。但若出现村主任不履行职务六个月以上的,可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按自动辞职处理。二、关于村民办事需要请客,村官拖办的问题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县村干部实行值班制度。根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第六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查证属实的村委会成员在履职过程中出现索请吃喝、拖沓等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三、关于村官由乡镇村安排的问题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第九条和《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指定安排村委会成员,如果发现有类似问题,将由相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鉴于您未提供详细的地址,具体的人和事,因此,我们无法核实。当前,我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就村干部履职情况等工作正在开展调查,同时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加大了村干部日常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督促村干部依法治村,廉洁履职。感谢您对基层政权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网民留言】


成都少陵路27号,金钰堂养生馆长期提供色轻服务,并以办vip卡的方式进行掩盖,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同时对周边环境的和谐不利。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长的留言,反映少陵路27号金珏堂养生馆涉黄的问题,经我区相关部门调查,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场所基本情况经核查,金珏堂养生馆位于武侯区少陵路27号,现场负责人:康某,酒店面积:500平米,房间数9个,员工13人。二、开展调查情况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分局高度重视,庚即组织警力于2015年10月24日、25日连续两日对金珏堂养生馆进行了暗访摸排,未发现异常经营现象。10月27日,分局组织着装警力对该会馆进行了突击检查,也未发现涉黄等违法现象。因您未留下联系方式,故无法向其通报工作情况。三、下一步工作分局将加大对金珏堂养生馆的日常监管,一旦发现其涉黄问题,将依法予以查处。


【网民留言】


资中608屠宰场噪音及空气污染严重。几个月前,曾经搬离了的屠宰场又搬回了608。每晚上先是猪的嚎叫声和惨叫声,后又是屠户们大声喧哗声以及其它杂七杂八的声音,一直持续到凌晨三四点。周边空气质量十分差,臭气熏天。周围居民上千人,因为休息不好,大人们第二天无法正常上班,孩子们第二天无精打采。向资中县领导留言,居然是叫“打110报警”这样的神回复!请有关部门管一管,屠宰场能建在居民区周围吗?找屠宰场理论,回答说原来这里就有屠宰场,那相关部门为什么要在明知有屠宰场的情况下批准在其相邻处新建两个小区“世纪花园”和“鸿福花园”?无论怎样的理由都说不走!原资中重龙水泥厂因城市建设污染环境都可以搬走,一个小小的屠宰场居然不能搬走?是屠宰场与哪些部门的人员有利益关系?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该屠宰场屠宰时间为凌晨1点至凌晨3点,屠宰时确实存在噪声和臭味扰民的问题。处理情况如下:1、责令该屠宰场使用电杆棒等降噪工具,同时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在屠宰时避免大声喧哗。现屠宰场已配备了电杆棒,且屠宰生猪前将生猪运往福元公司存栏,待屠宰时才运至608屠宰场,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屠宰场的噪声。2、责令该屠宰场立即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屠宰废水经过处理后排放,同时加强对屠宰场地的打扫清洁。目前该屠宰场已对化粪池和沼气池进行了清理,废水经沼气池和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3、向上级报告说明了该屠宰场的具体情况,主管部门将尽快做好屠宰场的工作,恢复在四川省福元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的生猪屠宰,或者对资中广汇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的屠宰场重新选址建设进行生猪屠宰。


【网民留言】


省长您好,位于广安市岳池县普安镇的垃圾填埋场,每天都有几十车的垃圾往里倒,又不处理,害得方圆几公里都臭,夏天更是没话说,污水也往外排。垃圾场只把附近的居民搬迁。又过了几年,现在又建了个大烟囱,一天到晚都冒黑烟,把天都熏黑了,不知道的还以为快要下雨了。请省上尽快派人来调查。还大地一片蓝天。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2013年底,广安市位于普安镇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填埋场已全面覆盖封场,不再填埋处理生活垃圾。广安能投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于2013年元月开工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015年4月一期工程完工并投入试生产,日焚烧处理垃圾500余吨,每小时发电量约1.2万度。烟气排放指标执行《欧盟污染物控制标准》(2000/EU/76)标准,是目前国内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执行的最高最严格的环保标准。烟气净化系统采用“脱氮(SNCR) 氢氧化钙半干法 碳酸氢钠喷射 活性炭喷射 布袋除尘工艺”,实现烟气完全的达标排放。渗沥液处理系统采用除渣预处理 UBF厌氧 外置式MBR 反渗透 纳滤,处理后的浓液和污泥回到炉内焚烧,实现污染物零排放。工业废水综合处理后全部回收,节约了水资源。同时厌氧工艺产生的沼气送入炉膛完全燃烧,实现污染物零排放。垃圾焚烧发电设备计划检修或故障检修后重新启动时,需燃烧柴油以提升炉内温度,此时,烟囱会短暂冒烟(时间约2小时),由于未焚烧垃圾,不会产生二噁英。垃圾焚烧处理工艺均会出现短时间冒烟现象。请您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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