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九寨沟 > 下设单位 > 正文

税务总局:打造税务公职律师队伍

发布日期:2016/10/14 15:53:50 浏览:387

九寨沟市国家税务局,税务总局:打造税务公职律师队伍 公职律师、打造过硬队伍、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学院。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目标、工作安排以及组织实施作出了规定,规范了公职律师的工作职责、任职条件、证书申领和统筹使用等内容。此举是总局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税收法治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

税务系统公职律师,指取得公职律师证书,在税务机关从事法律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的在职工作人员。《通知》要求,国家税务总局、省级税务局和有3名以上公职律师的市级税务局,分别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办法》对公职律师基本任职条件作了限定,要求具有4年以上的税收或法律工作经历,并授权省级税务局可结合当地实际适当调低或者调高任职条件,但相关工作经历最低不得少于2年,同时规定了个人申请、内部初审和统一报批的公职律师证书申领基本程序。

此外,根据《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精神,《通知》鼓励国税局、地税局在本层级、本区域范围内加强公职律师工作合作。《通知》和《办法》还要求把公职律师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全国税务系统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制度,就是要打造一支各方面素质过硬的公职律师队伍,发挥他们的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从而为税收改革、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税务总局:打造税务公职律师队伍》相关参考资料:
税务 公职律师、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总局、江苏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总局 电商征税、国家税务总局七宗罪、税务总局七宗罪、培养打造一支 队伍

最新下设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