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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纪委通报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发布日期:2018/9/4 6:12:03 浏览:1128

近日,安顺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2015年第二季度查办的12起违反中央八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分别是:

1、安顺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伍巨,安顺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涂江顺,违规收受土特产,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西秀区虹轴学校校长杨从政,违反规定组织部分行政领导和毕业班教师共25人分两批到北京、九寨沟旅游,杨从政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紫云自治县自来水公司经理冯诚,违反规定组织职工分两批次到北京旅游,冯诚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4、西秀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颜拥军公车私用,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镇宁自治县打帮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马儒海公车私用,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平坝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超标准发放职工休假工资、违规发放出勤费、工会费、服装费、节假日补助。平坝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杨晓春,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副主任刘菊,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予以收缴。

7、普定县马官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曾飞违规领取奖金及务工补助、节日慰问金等;到企业违规报销应由自己支付的费用。曾飞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领取和报销的14850元予以追缴。

8、西秀区民政局执法大队工作员柏祥违规举办搬家酒,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所收礼金如数退还。

9、紫云自治县板当镇人武部干事杨仕祥违规操办搬家酒,被给予留党察看处分,其妻紫云自治县板当镇卫生院医生班丽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0、关岭自治县农业局党组副书记、局长余明祥,指使他人套取项目资金,以工作辛苦费和补发奖金的名义私分部分项目资金。余明祥被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私分资金予以追缴。

11、龙宫风景区建设规划和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沈德毅,收受礼金并私分工程保证金。沈德毅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12、平坝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王毅,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报销金额予以追缴。(安顺市纪委)

原标题:安顺市纪委通报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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