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九寨沟 > 下设单位 > 正文

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对徐杨强等8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4/28 17:36:04 浏览:331

来源时间为:2020-04-26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徐杨强等8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联系电话:0837-7725295

特此公告。

最新下设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