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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男子用“零食”夹藏冰毒入境被抓获刑15年

发布日期:2020/6/25 23:03:20 浏览:351

来源时间为:2020-06-25

人民网成都6月24日电(王洪江)6月24日,记者从成都海关获悉,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成都海关缉私局侦办的“12.24”走私毒品案做出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胡某因走私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2019年12月23日,成都海关所属成都邮局海关关员在对入境国际邮件进行查验时,发现一件自泰国进境,申报品名为“零食,饼干,有机食品”的邮件存在异常,经开箱查验,发现邮件中除了饼干等零食,还夹藏有经包装的白色粉末,现场快速检测显示甲基苯丙胺(冰毒)阳性,随即将相关线索移交成都海关缉私局。

2019年12月24日,成都海关缉私局民警联合简阳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在四川省简阳市养马镇将前来收取包裹的犯罪嫌疑人胡某现场挡获。随后,民警在胡某家中搜查时,又发现疑似冰毒的白色粉末一包。经专业机构鉴定,在胡某收取包裹及其家中搜查出的白色粉末均为冰毒,合计净重501.33克。

据了解,2019年以来,成都海关缉私局共侦办走私毒品案件32起,查获冰毒、海洛因、可卡因、大麻等各类毒品31.8公斤,抓获犯罪嫌疑人39名。在第33个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海关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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