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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沟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9/5 13:21:33 浏览:195

来源时间为: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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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沟县医保中心2000年成立,2008年3月29日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研究,同意九寨沟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更名为九寨沟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内设5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审核结算股、基金管理股、统筹计划股、综合信息股。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和医疗保险业务人员的培训。负责参与和配合相关部门对有关医疗保险事宜的处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本县辖区内职工医疗保险计划。负责承办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登记、变更登记以及参保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事项。

三、制定各参保单位的基金征缴计划,对各参保单位的基础资料进行审核,定期核定参保单位的职工人数、缴费工资基数、缴费金额、财务状况等项目,确认参保单位是否一发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四、根据《阿坝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及实施细则,承办本县辖区内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基金统筹、待遇支付、医疗费用结算和保险关系的变动。

五、根据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财政部指定的《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编制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报告,定期对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并向有关部门提供基金运行情况报告。做好医疗保险基金的核算、管理和使用。

六、负责对参保职工建立个人帐户及个人帐户的结算转移,核拨退休人员的个人帐户资金,提供个人帐户查询服务。负责医疗保险财务会计报表、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分析工作。

七、负责我县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定点结算)医院、定点(定点结算)零售药店的《医疗服务协议》的签订、检查和管理,负责金保工程医疗保险系统联网结算工作,签订定点协议,并对其参保职工(居民)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和执行医疗保险有关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质量的考核评定工作;做好参保职工、居民的医疗保险政策咨询工作。

八、负责对本县参保患者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负责参保患者的转诊转院及特殊疾病门诊补助、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特殊用药的审批工作。努力减少不合理支出,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有效使用。

九、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开展参保登记和缴费情况的稽核,开展医疗费用稽核工作。

十、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老红军、离休干部以及1至6级伤残军人(警察)的医疗费用统筹管理。负责大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城镇社会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支付和管理。

内设机构

办公室、审核结算股、统筹计划股、基金管理股、综合信息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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