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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严格落实单位员工“先培训、后上岗”要求!

发布日期:2022/4/27 2:02:28 浏览:721

域执法,加强和规范消防技术服务管理,推动消防执法改革政策全面落地。健全消防安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化行政处罚等级,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检查程序,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提升执法质量和规范化水平。建立完善和规范实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执行移送标准和程序。加强消防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准入门槛,全面推行执法人员资格考评认证、持证上岗和动态管理制度,强化人员教育培训。

加大消防标准规范供给力度。制定消防标准化工作发展行动计划,加快推进配套支撑国家政策实施和关键需求引导下的技术和管理标准编制,重点加强新型灭火和应急救援装备、消防员防护装备、森林消防装备、绿色阻燃建筑材料、智慧消防设施、消防信息化、工程防火、森林防火等标准制修订,建立健全以强制性标准为主体、推荐性标准相配套、适应行业领域管理的消防标准规范体系。加强标准实施,加快推进地方消防标准制修订,鼓励各地成立消防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填补空白的地方消防技术标准。加强和规范消防领域团体标准管理。

(二)推动社会多元共治。

壮大社会专业力量。完善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加强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管理办公室建设,加快培育壮大注册消防工程师等社会消防专业人才队伍,加强和规范管理。规范消防技术服务发展,加强执业管理,改革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机制,加大社会消防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鼓励超高层公共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化工企业等社会单位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参与消防安全管理,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充分运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安全治理。引导消防协会规范发展,加强行业自律管理。鼓励发展消防公益组织。

发动群众参与治理。将消防工作融入网格管理、联防联控等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志愿者、保安等群防群治力量作用,实现基层消防管理全覆盖,筑牢社会火灾防控人民防线。探索“社区党建 消防志愿服务”等模式,开展多种形式消防志愿服务活动,倡导在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参与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鼓励单位员工和知情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健全受理、查处、反馈、奖励等机制。建立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对发挥重大作用的“吹哨人”予以奖励。

发挥保险功能作用。充分发挥保险等市场机制在火灾防范、应急救援、消防公益等方面作用,鼓励保险机构发挥火灾风险评估管控和火灾事故预防功能,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消防安全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等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等险种。保险机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保险标的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将单位消防安全条件与保险费率等挂钩,依法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开展理赔工作。

(三)提升公众消防素质。

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普法宣传、科普推广、职业技能培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建立完善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长效机制。依托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进“互联网 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教育分众化、科技化、便捷化水平。加强消防博物馆、体验馆、主题公园、广场(街区)等科普场所建设,加大消防站开放力度。大力推进乡镇(街道)社区网格力量和消防志愿者参与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强化消防安全培训。落实行业、部门、单位消防安全培训责任,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行业系统管理者、村(居)民委员会负责人、网格员、消防安全管理人、物业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人群培训,严格落实单位员工“先培训、后上岗”要求。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充分运用“互联网 培训”等方式,拓宽培训渠道和覆盖面。加大对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养老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监管场所等重点人群的培训力度,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四)深化国际交流合作。

加强国际多领域消防交流,完善中国—东盟消防安全交流合作机制,引领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消防合作。举办国际消防竞技体育赛事,深化多边合作和交流互鉴,提升国际消防领域影响力。积极参与消防领域国际标准制定,积极开展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国际先进水平消防标准研究,推动消防安全标准和规则互认。加强跨国(境)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建立跨国(境)联合救援机制,提升参与国(境)外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紧急人道主义援助的能力,展现大国担当和大国责任。

九、实施一批重大工程,推动消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社会消防安全能力提升工程。

实施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标杆建设、单位社区消防安全能力提升行动。建设国家火灾事故调查分析实验室,加强省级火灾调查技术中心建设。加强消防监督执法、火灾事故调查装备配备。

(二)国家尖刀救援力量建设工程。

建设驻地北京的中国救援队。依托河北石家庄、辽宁沈阳、浙江绍兴、广东广州、重庆、新疆乌鲁木齐等地区6支机动专业支队建设国家特种灾害救援队。依托山东、云南搜救犬机动专业支队建设2支中国救援搜救犬专业救援队。结合华北、东北、华中、东南、西南、西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整合有关力量建设6支区域救援队。

(三)消防救援航空力量建设工程。

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重庆等6个城市和其他省份建设航空应急救援专业力量,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建设航空应急救援力量。依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其他专业救援队伍等场所建设一批应急救援航空器起降场地和保障设施(力量),研发应急救援航空调度信息平台。

(四)消防救援队站建设达标工程。

开展消防救援队站建设达标活动,城市消防站、乡镇专职消防队分别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乡镇消防队》标准。支持配备一批适应新型城镇、现代化农村建设的灭火和应急救援车辆装备。

(五)应急装备现代化建设工程。

结合自然灾害防治现代化工程,7个地区中心省份、12个西部省份、东北三省、21个国家级石油化工产业园等重点地区的消防救援队伍配备示范性消防车辆器材,各地配备先进适用关键装备。加强抗洪抢险、城市排涝、地下空间救援和森林灭火专业装备建设。加强新型通信装备研发配备,为地震带沿线地区“轻骑兵”前突小队和志愿消防速报员队伍配备专业适用通信装备。加快机动力量应急装备升级换代。

(六)战勤装备物资综合支撑工程。

建设北京、沈阳、绍兴、武汉、南宁、成都、银川、乌鲁木齐等8个国家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新改扩建31个省域分库、227个市域分库。加强模块化、智能化、机动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以及专业运输车辆配备。建设省域战勤保障基地、省域应急救援装备技术保障平台。建设机动力量保障物资储备库。

(七)应急救援训战效能提升工程。

建设国家消防竞技运动培训基地、中国—东盟应急管理合作基地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康复休整基地。建设6个国家水域救援(抗洪抢险)训练基地,建设10个国家级化工应急救援基地和4个国家级煤化工事故处置实战实训基地。建设国家森林草原灭火与航空救援训练基地和5个区域驻训备勤保障基地、7个应急交通保障大队,升级改造机动力量训练大队场地设施,配备相应器材装备。

(八)科技信息化创新引领工程。

建设国家火灾防治技术研发与测试基地、国家消防救援装备研发与测试基地,推进火灾防治与消防救援装备现代化建设。搭建新型消防信息化支撑平台,建设全国消防应用“大市场”、基础数据资源池,升级信息化网络和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应用运维平台。加强消防救援总队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加强机动力量调度指挥平台和信息通信建设。

(九)高素质专业人才培育工程。

加快消防救援紧缺人才、 培养。依托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天津、南京、昆明等3个训练总队分别建设国家级综合消防训练基地,加强31个总队级、100个支队级消防训练基地建设,加强消防指挥、消防工程、火灾调查、核生化消防、航空救援等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加强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学科专业、师资力量、办学条件建设。

(十)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依托科技馆、博物馆、防灾教育基地、城市森林公园等建设一批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数字化消防宣教平台。依托中国消防博物馆建设中国防火防灾教育基地。支持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14个省份建设国家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鼓励城市因地制宜建设规模适当的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开展消防安全素质调查评价。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可操作、可评估、可考核的实施方案,细化时间表、路线图、优先序,结合任务特点提出滚动工作计划安排。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密切工作联系,加强责任传导,强化跨地区、跨部门协同配合,推动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改革举措落地实施,确保实现规划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经费保障。

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加强资源统筹,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结合财政收支情况,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予以合理保障。统筹资金使用,整合优化资源,形成政策合力。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消防建设,拓宽多元投入保障渠道。

(三)加强政策支持。

加强规划重大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推动规划目标一致、任务统一、工程统筹、政策配套。加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救援力量、应急装备物资等消防基础建设资源要素供给,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和资金需求,落实资源要素预留和及时供应。

(四)加强评估考核。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制度,加强规划实施事中事后动态跟踪、监测分析,适时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分析实施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制定改进和加强措施,必要时动态调整规划内容。加强规划实施及绩效考评,将规划实施作为对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规划落地见效。

(本文发布时有删减)

https://www。mem.gov。cn/gk/zfxxgkpt/fdzdgknr/202204/t20220414_4117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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