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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半年四川阿坝州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557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1/2/22 3:53:04 浏览:1052

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社部门签订聘用合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且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或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不含年度考核评为等次的)另加3分,不超过6分〔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出具在村(社区)任职的证明<村官加分证明样式,点击下载、考核材料原件并交1份复印件〕。其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转为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的,可按服务期分段加分,不超过6分。

四)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以上(二)、(三)、(四)项加分不累计,同时符合的,只取其中一项作为加分。

已享受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再享受加分。

阿坝、若尔盖、红原、壤塘县籍应聘人员报考本县岗位的,在规定时间(时间另行通知)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各1份到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加分登记手续,由阿坝、若尔盖、红原、壤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后,加分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加分人员名单报州人力资源社会局。其余加分,由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时间另行通知)将加分证明材料及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交州人力资源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登记审核。凡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登记和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后果自负。

七、优先聘用

各岗位末位若出现总成绩相同人员,首先按《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明确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的岗位进行。

其次,则按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学历(学历高者优先),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退役军人,随军家属,依序优先聘用。

若上述情况都相同,则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加试。

八、体检及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

教育类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卫生类若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全州同类别(卫生类岗位划分为含中医岗位、不含中医岗位)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递补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仍不得低于此最低考试总成绩)。

综合类若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全州同类别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递补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仍不得低于此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和考核由州、县人力资源社会局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和修订后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执行;报考卫生类、综合类岗位的考生,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

所有参加体检人员按照《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阿坝州公安局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察(核)内容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8〕29号)要求进行尿液毒品检测。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成立考核工作组,对考生进行考核(其中经公安机关复检且结果被确认为吸毒人员的,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九、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向州纪委第二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837-2855872)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予聘用,如最终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递补工作

对因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招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递补。

在体检、考核、公示环节中,因自愿放弃和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审核确认

公示后,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拟聘人员,由招聘主管机关按公告等要求负责审核确认。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主管机关不予以审核确认。

公示后因应聘人员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二、最低服务年限和聘用管理

一)本次招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招聘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二)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无基层工作经历的,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三)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教育类中小学等教师岗位、卫生类护士岗位、助产士岗位的,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在取得职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其中,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不宜独立承担一门课的讲授任务。尚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护理、助产专业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可以先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但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考藏医学、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针炙推拿等专业的专科毕业应聘人员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在到岗后的5周年内必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否则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报考藏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针炙推拿等专业的本科及以上毕业应聘人员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在到岗后的5周年内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否则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十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37-2855872

十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事项,均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上公告公示。因报考者不及时登陆指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网络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派遣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报考者须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五)报考者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咨询。

联系电话: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37-12333

                             0837-2822793

阿坝州教育局                 0837-2821942

阿坝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0837-2822634

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37-6448627

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37-6822488

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37-7420300

松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37-7232680

九寨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37-7725772

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37-2522348

小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37-2787580

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37-6723833

壤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37-2379710

阿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37-2481990

若尔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37-2292346

红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37-8991643

附件: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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