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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九寨沟

发布日期:2022/7/25 0:16:35 浏览:325

城映像国际、锦蓉、桔子火车北站、港伦凯艺等同等级标准酒店;

九寨段:

舒适型:鑫世纪缘、梵山丽景、仙池度假、棠中、鑫源等同等标准酒店

豪华型:记忆温泉、九江豪庭、大藏风、港威瑞逸、云上栖舍、千墨度假、九之旅、世纪顺水、九源、名人、寰宇、晶都等同等标准酒店

川主寺舒适型:云月汇景、天域阳光、万福锦华、义德酒店、咔罗林卡、花园酒店等同等标准酒店

川主寺豪华型:金凿子文化、嘉利尚雅、阿吾仓大、龙钦云顶、岷江假日等同等标准酒店

唐克/草原舒适型:龙达大酒店、唐克大酒店、阳光酒店、金地大酒店等同等标准酒店

唐克/草原豪华型:王府大酒店、黄河第一湾大酒店等同等标准酒店

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航班取消等)因素,造成额外损失(如车位损失、房费等),由游客自理!

5.用餐:5早7正

(正餐按10人一桌计算,若人数减少则按比例减少菜品和菜量);早餐为入住酒店赠送,标准以酒店提供为准;取消均不退费

6.保险:代购旅游意外险(最高赔偿额不超过10万,最终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

保险公司对3岁以下和70岁以上人群不受理,70岁以上老人我社无法接待。3岁以下需要监护人陪同方可参团。

7.导游:行程内含优秀持证国语导游讲解服务

行程内导游仅负责旅游者的日常组织安排,沿途讲解,协调问题处理等事项;

行程内导游会以同团大部分旅游者作为照顾对象,如需按照自已意愿游览,或不按规定时间安排的,为避免同团其它旅游者造成不满,我社不作任何特殊安排。

8.儿童:2—12岁(1.2米以下)含行程内汽车车位、半餐、导游服务,其余均自理。儿童因不含门票请旅游者于景区售票处自购。景区配套设施设备容貌及卫生状况不属于旅游行程质量范畴。

报价不包含↓

景点小交通不含:九寨沟景区观光车90/人、九寨沟景区保险10/人、花湖观光车30/人

2.单房差说明

如1人全程入住相应指定酒店单独包房,需补单房差。(一人一天一床位,若产生单男单女我社将调配同团人员进行拼房,若无法拼房,需要补单房差)

3.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注:赠送项目(因任何原因不参加,费用一律不退,也不换等价项目)

特别说明和注意事项

(作为游客与旅行社旅游合同附件的重要内容,游客签订协议即为同意以下条款)

【证件说明】:请您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以及随行人员的身份证件及姓名,行程中也请您随身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国内游客:身份证、军官证,国际游客:护照),住宿及景区同样出示证件!敬请配合旅行社工作!如因个人原因没有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手续所造成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免责说明】: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处理。

【退团说明】:游客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本次旅游,可在出发前换人参团,再与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如果确认退团,游客须承担大小交通损失费,出发前7天内要求退团,还须赔偿旅行社业务预订损失费。如出发前3天内退团,按照团款的90损失费赔偿给旅行社;出发后如中途取消,所有团款不退。

【保险说明】:旅行社已经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人身伤害意外险。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投保,保险公司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请关注各保险公司对于投保游客年龄的限制,游客自行缴费即为该保险的投保人和受益人,由保险公司对游客受到的意外伤害进行承保,意外伤害的定义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游客认真阅读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具体条款并无异议后,由旅行社代游客到保险公司购买,理赔额度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70岁以上请自行办理保险,保险公司的赔付额为最终赔付,旅行社不再进行赔偿。游客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游客自身疾病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列,由自身疾病所产生一切费用均自理,一切后果均自担,旅行社及保险公司均不承担责任。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及财产损失,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我社给予协助。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时,旅行社协助游客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游客或其家属自行缴付医疗费用,因游客或家属拒付医疗费用造成的各种伤害和风险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治疗结束后,旅行社出具证明协助游客办理保险赔付手续。

【未成年人保护说明】:旅行社不接受未满十八周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单独参团。未成年人必须有成年人陪伴方可参团,一起报名参团的成人即为其参团过程中的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工作。

【甲方代表与合同变更说明】:甲方(即旅游者)签订合同的代表必须征得合同内所有游客的同意,方可代表甲方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也必须由合同签订人携带合同到旅行社进行变更。

【特别约定说明】:①行程中发生纠纷,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下)车(机、船)、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除承担给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还要承担旅游费用20-30的违约金。②游客投诉以在途中填写的《行程满意度调查表或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表》为准,请团友认真填写;在行程中,如对服务及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及时与带团导游沟通或直接反馈回旅行社。③请您仔细阅读行程及游客须知,如有异议,请在签订本次行程计划合约前提出,协议一旦签订,旅行社即按行程内容安排接待,如若您没有按相关注意事项执行,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及相关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请仔细阅读以上行程及服务标准说明,同意并保证遵守旅行社安排。如产生合同纠纷或人身意外事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道路交通法》、《保险赔偿条例》裁定。此行程作为旅游合同附页与旅游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旅游合同补充协议

一:购物补充条款

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就本次旅游的购物场所达成一致,旅游者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1、沿途购物店对商品都有严格管理,同一类产品在不同商家商品不会有较大价差。但国内各省之间会存在差别,请您仔细做好攻略后谨慎购买。以下推荐商店是旅游局指定的购物店是游客和当地人的购物场所,不排除某些商品出现略小价差现象,请您自行甄选,我们无法承担退换差价的责任;

2、购物活动参加与否,由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自愿、自主决定,旅行社全程绝不强制购物。除本补充确认中的购物场所外,无其他购物店;如果您此次出行有购物需求,请携带现金、银行卡、信用卡;

3、游客自行前往非本补充协议中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遇不可抗力(天气、罢工、政府行为等)或其他旅行社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交通堵塞、重大礼宾等),为保证景点正常游览,旅行社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减少本补充说明约定的购物场所,敬请游客谅解。

附:购物店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补充条款

(一)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旅行社已就此次行程的购物相关、自理项目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前往上述购物场所购买商品,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办理相关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保留购物单据、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如因自身原因取消或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因素无法安排的,对旅行社予以理解。

我同意《合同补充条款》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签字:本行程作为合同的一部分,旅游者已认真阅读本行程、同意行程安排,明确行程中的警示告知;确认本人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行程,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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