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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沟县上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发布日期:2017/12/28 7:36:26 浏览:659

来源时间为:2017-12-27

12月27日,记者从国家民委官方网站获悉,昨日,国家民委发布《关于命名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的决定》,决定命名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小学等198家单位为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阿坝州九寨沟县榜上有名。至此,阿坝州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总量达5个。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民族地区发展进步的根本基石。阿坝州自2010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试点工作以来,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阿坝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譬如在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方面,阿坝州将创建活动与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同步推进,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及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培训和选拔任用力度。2014年以来,遴选培养3批290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17人。目前,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数量稳步增长,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升。全州县级领导班子中少数民族干部占68.3。

繁荣民族传统文化方面,依托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发展壤塘藏戏、尕南藏戏、蒲溪羌戏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戏剧,开展扎崇节、瓦尔俄足、四姑娘朝山会等节庆活动,增强文化认同感,筑牢共同精神家园。同时,鼓励本州汉族干部学习掌握当地少数民族语言,加大对藏羌语言的保护和发展力度,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各领域的使用、传承和发展。

今年5月,阿坝州还制定出台了《阿坝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方案》,将以州、县(市)、乡(镇)、村(社区)四级联创的方式,从2017年到2020年,通过四年努力,在民族文化建设、旅游业发展、生态建设、脱贫攻坚、寺庙管理、民族干部培养等方面去树立典型,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上新台阶,力争全面建成具有全国综合示范效应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截至目前,阿坝州被命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5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18个;被命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3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2个;被命名全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212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36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机关8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4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军营3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乡镇1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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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方案、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简报、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总结、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计划、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民族团结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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