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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半年四川阿坝州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公告(72人)

发布日期:2024/2/20 12:47:27 浏览:62

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抗震救灾加分方式:凡符合在“汶川地震”和“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于2023年2月28日将准考证(注明本人联系电话)、身份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送交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原州档案馆办公楼507),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阿坝州职位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少数民族加分方式:凡符合少数民族加分规定的人员,此次不需持相关证件到现场登记加分,由系统按考生填报的民族自动甄别后进行加分。考生应认真、如实填写民族,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别提示:系统自动甄别进行加分只以考生填报的“民族”栏为准,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填写,错填、误填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3年3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职位排名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于2023年4月4日左右在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abzzg.gov。cn/)上点对点公布。

二)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纪、缺考科目者不进行排名且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与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一并点对点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其他事宜只在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abzzg.gov。cn/)公布,不采用电话方式通知考生,考生未按照网络公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笔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以及符合少数民族加分规定的)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能委托他人代替。

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记载不全的,由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院系、学制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或在线打印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已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报考双语职位的考生,还需携带藏语口语测试合格通知书原件。

5.报考面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的非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在择业期内未就业,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面试资格审查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州委组织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选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三)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4月20日至23日进行。

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当天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在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abzzg.gov。cn/)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州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最低考试总成绩划定后,不再调整。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州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人力资源社会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州委组织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州委组织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及《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阿坝州公安局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察(核)内容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8〕29号)组织实施。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州委组织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由州委组织部在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abzzg.gov。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州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涉及选择工作单位的职位,由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选择。凡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三)最低服务年限。新录用公务员在本州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州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州县公务员主管部门。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相关规定执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由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职位调整、加分公告、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以及公告内容的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州委组织部只在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abzzg.gov。cn/)予以公告,不再采取电话或其他方式单独通知考生,敬请各位考生密切留意网上公告。因考生本人不主动、不及时查看指定网站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2. 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考信息填写要准确、完整、规范,照片符合公告标准。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简历、所学专业、是否公务员身份、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要填报准确,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

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如:职位要求取得相关专业资格的,报考者可以在“获得过何种专业证书,有何专长”栏加以说明。

2)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3)“个人简历”栏,规范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09.09-2012.06在XX省XX市XX县XX学校读高中;

2012.09-2016.06在XX大学XX专业读本科,取得XX学位;

2016.09-2019.06在XX大学XX专业读硕士研究生,取得XX学位;

2019.06-2020.06在XX(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XX职务;

2020.06-至今在XX(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XX职务。

在职公务员(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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