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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发布日期:2016/5/17 11:26:43 浏览: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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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亲自到公司投资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原件。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式样附后)。

(二)登记时间:2016年4月26日和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

(四)特别提示: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情况: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咨询: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5126085

传真:028-85126084

联系人:朱霞张淑慧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39证券简称:四川路桥公告编号:2016-011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季度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经营部门初步统计,本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新中标项目20个,中标合同金额为56.36亿元。其中,重大工程中标项目情况如下:

1、湖北省嘉鱼长江公路大桥JY—1标,预估价1,167,000,000元(因为该项目设计和施工同时进行,此价格是业主方设计的预算价格,最终中标价格可能会因设计过程的变化而有所变动),工期42个月。

2、四川省眉山市瑞景·南湖壹号项目建筑工程施工,中标价212,797,754元,工期600日历天。

3、四川省甘孜州稻城县海子山至桑堆乡磨房沟公路工程施工标段,中标价238,987,907元,工期20个月。

4、陕西山区道路安全示范项目G316旬阳至安康二级公路改建项目XALJ合同段,中标价111,825,159元,工期450日历天。

5、陕西省陕西山区道路安全示范项目102省道(211国道)旬阳至小河公路改建项目第XXLJ03合同段,中标价166,897,653元,工期17个月。

6、西藏贡嘎机场至泽当专用公路新改建工程施工LJ2标段,中标价483,758,620元,工期12个月。

7、浙江省三官堂大桥及接线(江南路至中官西路)工程(主桥)施工,中标价687,962,176元,工期36个月。

8、浙江省“三路一桥”PPP项目北环东路(世纪大道-东外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中标价981,025,943元,工期36个月。

9、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布坂联络道市政工程第2标段,中标价372,794,986元,工期730日历天。

10、四川省凉山州国道353大岩洞至雷波县城段改建工程A合同段,中标价102,681,575元,工期24个月。

11、四川省九寨沟(川甘界)至绵阳高速公路控制性工程黄土梁隧道工程土建施工第C2标段,中标价898,227,212元,工期54个月。

截止2016年3月31日,公司本年度累计新中标项目20个,累计中标金额56.36亿元,剩余合同金额321.32亿元(含BOT项目109.19亿元)。由于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调整、本公司财务核算等各种因素,本公司未来实现的营业收入与新签合同金额可能并不完全一致,特提醒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039证券简称:四川路桥公告编号:2016-015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向包括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铁投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2,564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0,000万元(含本数),其中,铁投集团以现金6亿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具体认购数量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的询价结果确定。因铁投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其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在上述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3、本次非公开发行需在获得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国资委”)的批准后,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关联股东应在相关股东大会会议上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包括铁投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2,564万股(含本数),其中,铁投集团以现金6亿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数量根据最终发行价格确定,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2016年4月7日,公司与铁投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铁投集团持有公司1,326,788,770股,占公司股本比例的43.9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铁投集团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孙云、杨川、孟寰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非公开发行尚待四川省国资委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关联股东应在相关股东大会会议上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铁投集团概况

名称: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

法定代表人:孙云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8年12月26日

经营范围:铁路、公路、港口、码头、航道的投资、建设及管理;铁路、公路、港口、码头、航道、机场、市政基础设施的施工;铁路、公路、水运项目的勘察、设计、技术咨询;工程监理;进出口业;采矿业;水力发电、风力发电、电力供应;商品批发与零售、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仓储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服务业;非融资性担保业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智能化工程。(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二)关联关系图示

(三)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铁投集团的财务报表(合并报表口径),截至2015年9月30日,铁投集团总资产为1,867.83亿元、净资产为570.70亿元,2015年1-9月营业收入为266.42亿元、净利润为0.37亿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2,564万股(含本数),其中,铁投集团以现金6亿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数量根据最终发行价格确定,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铁投集团认购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3.51元/股(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具体发行价格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的询价结果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铁投集团所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认购价格

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不低于为3.51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即乙方的认购价格)由甲方与其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确定。

(三)认购股份数量及认购价款

1、乙方按照与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股份,认购金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认购数量根据最终发行价格确定,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2、甲方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乙方认购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3、乙方同意不可撤销地按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四)认购方式

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五)认购价款的支付

1、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启动发行工作后,乙方承诺根据其他潜在认购对象要求缴纳认购保证金的金额,按照甲方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知的时间缴纳等额的认购保证金,于乙方缴纳认购价款时,该认购保证金转为部分认购价款。

2、开展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知后,按照通知所确定的时间将扣除认购保证金的认购价款余额全部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指定账户,在甲方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乙方的认购资金验资完毕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六)滚存未分配利润

甲方滚存未分配利润由甲方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禁售期

乙方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自登记于乙方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相关费用的承担

1、无论本次交易是否完成,因本次交易所发生的成本和开支,均应由发生该等成本和开支的当事人自行承担。

2、因本次交易所发生的税费,由双方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承担。

(九)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对因其违反合同或其项下任何声明、承诺及保证而使对方承担或遭受的任何损失、索赔及费用,应向对方进行足额赔偿。

2、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或全额支付认购资金,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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