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州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3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abrsj.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网站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1.招录对象中的“不限”是指: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2.招录对象中的“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县乡事业编制人员”是指:截至2016年3月17日,在阿坝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已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含行政机关工勤人员,不含参公人员)。
3.招录对象中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至2016年3月17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阿坝州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在阿坝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人员。
二)招录范围招录范围中的“阿坝州常住户口”是指:截至2016年3月17日,在阿坝州落户三周年以上,州外户籍考生在我州大中专及以上院校的集体户口不视为阿坝州户籍。
招录范围中的“阿坝州生源地”是指:大学入学前(高考)的户籍所在地在阿坝州。
三)学历要求学历中的“高中(中专)及以上”中的“高中(中专)”是指:必须在2016年3月17日前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书,且非在校在读学生。
四)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报考藏汉双语或羌汉双语职位的,需根据职位要求的藏语或羌语语种,在进行网络报名前先到指定地点参加藏语或羌语口语测试(详见本公告第三条:报名及资格初审),口语测试合格者,方可登录指定网站进行报名。
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80年3月17日至1998年3月17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5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壤塘县职位的报考者能适应高原气候。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
7.已通过定向考录为公务员的,不得再报考定向考录职位。
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录机关及名额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388名。具体招录机关及招录职位要求的对象、范围、条件详见《阿坝州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至25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其中:报考藏汉双语或羌汉双语职位的,必须先到指定地点参加藏语口语或羌语口语测试,口语测试合格后,方可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进行报名。藏汉双语或羌汉双语职位的口语现场测试工作由报考职位所在县人力资源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
口语测试
1.测试时间:2016年3月17日至24日下午14:00前,逾期不再受理藏语(羌语)口语测试;
2.测试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考县乡的藏汉(羌汉)双语职位,口语测试地点在报考职位所在县人力资源社会局。
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837-7422203
阿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837-2482487
红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837-2662011
壤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837-2378210
3.测试标准和要求:报考者必须能够熟练运用藏语(羌语)口语进行交流。要求发音清晰、准确,语音、语调正确,语速流畅,表述准确。
4.口语测试须携带材料: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
资格审查工作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