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10-14
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定额收取9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0.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备案编号:51322522210200000585[2022]00107;采购监督管理机构:九寨沟县财政局,联系方式:0837-773201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本项目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