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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给四川省委书记、省长留言获官方回复共计50条

发布日期:2016/9/25 19:32:14 浏览:1964

九寨沟中医院预约挂号,网友给四川省委书记、省长留言获官方回复共计50条 各省委书记及省长名单、最新省委书记省长名单、省长与省委书记谁更大、中国各省委书记省长。

其停止试生产并进行整改,并开展废气监测,2015年7月3日天捷能源公司委托绵阳市环境监测站对公司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指标达到排放标准要求。7月28日,区环保、维稳、迎新乡政府、月峰村两委干部召开现场会,通报了企业执行国家环保要求和废气监测及国家标准要求的情况,宣传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对群众意见作了解释、交流。我局督查后发现企业整改后部分时段仍有明显异味。8月11日,区环保局再次责令公司停止生产,并派员到场进行了督查并提出了指导性改进意见。天捷公司根据区环保局改进意见立即停产,在改善了处理工艺和处理技术、新增处理设备后,于2015年9月再次试生产,生产过程已无明显异味,扰民现象得到有效改善,天捷能源公司随即再次委托绵阳市环境监测站开展监测,监测结果满足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要求。2016年4月,区环保局与迎新乡政府再次向企业周边群众宣传国家环保相关规定,解释环保监测过程和监测结果,通过大量的宣传解释工作,群众最终表示认可环保局工作,表示同意监测结果。2016年7月上旬,该企业再次委托绵阳市环境监测站开展监测,监测结果是满足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要求。我局也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加强了对该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确保其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感谢你的来信,如果你还有疑问,可直接致电0816-4336207。也欢迎你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共同营造生态和谐的美丽安州。

【网民留言】

我以前在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永兴镇实验驾校学大车b2,2012年12月报名学费5070.2013年1月15日考过驾驶科目一,科目二学车在经开区塘讯镇交警支队车管所五合一考场,大车科二考过几次没有过,科三没学,2016年1月14日学习驾驶证明注销无法学车考试,找驾校协商说重新报名交费才可以重新学车考试,那我以前交的五千多学费没有用了啊,现在2016年大车学费都涨到一万多了交不起啊,公安部139号令第三章,规定学习驾驶证明三年有效期,并没有归定学员到期证明注销还要继续交学费啊,驾校合同第13条不合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一、基本情况经查证,您系原绵阳市汽车实验驾驶技术学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实验驾校”)学员。您于2012年12月17日在绵阳实验驾校报名参加B2车型培训,签订了培训合同(见附件1),并缴纳了5070元费用(含学费4500元,代收代缴交警队考试费570元)。随后,参加了培训及相关考试,具体情况如下:(一)2012年12月19日至2012年12月24日参加并完成了科目一规定的12个培训学时,并于2013年1月15日参加并通过了交警部门科目一考试,取得了交警部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至2016年1月14日);(二)2012年12月25日至2015年7月8日参加并完成了科目二规定培训54个培训学时,并于2015年8月11日参加交警部门第一次科目二考试未通过,随后又于2015年9月22日第二次参加交警部门科目二考试仍然未通过。按照合同约定,2年培训有效期本应于2014年12月16日到期,绵阳实验驾校考虑到交警部门考试成绩有效期为3年,已给予了您培训合同延期的处置,实际到期时间与交警部门考试成绩到期时间保持一致,调整为2016年1月14日到期。您因驾校培训合同和交警部门考试成绩即将到期,于2015年11月、2015年12月分别向局长信箱(2015)58号、书记市长信箱(2015)270号,提出了退费及有关培训问题咨询。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我局运管处认为绵阳实验驾校收费、退费行为符合现行有关收费规定和合同约定内容。本着以人为本,协商解决的原则,我局运管处建议绵阳实验驾校考虑到来信人实际情况予以适当处置。实验驾校承诺若您需重新培训可给予800元优惠,并给予优先考试的安排。我局运管处多次与您沟通回复,您表示除了再缴纳570元交警部门考试办证费用外,不愿再缴纳培训费用,并拟向法院起诉。二、调查情况绵阳实验驾校明确表示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您对合同有异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驾校将严格按照法院判决执行。同时,如您愿意继续在绵阳实验驾校学习,仍可给予相应优惠。经再次核查,我局运管处认为绵阳实验驾校并无违反道路运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您与驾校签订了培训合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职责。如当事双方对合同履行有异议又无法协商解决,建议您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有其他疑问请拨打实验驾校电话:0816-2400568,联系人:张书铭。感谢您的来信!

【网民留言】

王书记好:我2016年8月5日给你的信不知怎么回事,在你的留言信箱中查不到了,只好重写。耗资两个多亿的成都市光华大道(青羊段)整治工程一期接近尾声,本来是一件好事,但广大民众很不满意,议论纷纷,怨声载道,真是劳民伤财,得不丧失。光华大道当初修建时定位是成都市向西的景观大道,而这次整治后毫无景观可言。整治前那绿树成荫,植被茂盛,树种繁多,错落有致的绿化带被草坪、小树和杂乱的花草所代替。尤其是两边人行道的地板砖和路缘石由于规划设计不是全部重新铺设,而是抠疤补眼,个别更换。施工时经吊车、推土机、汽车的碾压后,人行道是高低不平,地板砖残缺不全,裂缝多多,路缘石缺棱少角,伤痕累累。而整治施工由于中偷工减料,人行道很多地方仍然是高低不平,地板砖残缺不全,裂缝多多,路缘石缺棱少角,伤痕累累,有的地方地板及栏杆石干脆用水泥砂浆抹平补齐。人行道应是道路整治的重要部分,而我们的规划设计师和决策者们为了所谓的节约对其实行抠疤补眼,个别更换。而让人不解的是,为什么道路中间隔离带完好无损的路缘石全部重新换了,而人行道那残缺不全的路缘石和地板砖才不换呢?是为了节约吗?整治后的人行道几无变化,更没有焕然一新的感觉,这在成都市的道路整治中还没有如此先例。王书记,来光华大道看看吧。

答复意见:

关于光华大道(青羊段)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光华大道人行道整治于近期基本完工。人行道整治局部维护整治,未进行从新铺装。对于网友提出的问题我委将要求项目业主对项目建设不合格的地方进行整改。

【网民留言】

我多次反应的社保问题得不到解决,我是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白云村三社,我社共有土地275.6049亩,海宁皮革城在2011年9月17日批文上批准152.25亩,还剩下41.2149亩以荒废了5年了。经我查询征用土地批准时间是2011年9月17日,当时我儿子已年满16周岁(1995年8月20日)按政府应亨受社保待遇,但村上的不按政策办事,公报私仇、我社土地没有征用完,把三社的村民全被农转非了,修建北星线和兴城大道西延线段用已征代租土地46.24亩,耕地是41.2083亩,现认领租金。在2012年又批准我社土地2.223亩,我社还土地村上为什么要用捆绑式的把我社16岁以下的孩子户口农转非。二社和八社还有三社情况都是一样的,为什么他们的就没有农转非。希望领导认真对待我反应的问题。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留言反映的问题我们正在转交新都区办理核实中,鉴于相关情况需要更多时间,我们将在办理结束后尽快给你详尽回复。

【网民留言】

我是海棠时代广场的业主,该楼盘由成都盛世房地产开发,但是该楼盘因自身资金链断裂导致停工超过半年,今年3月开发商向双流规建局上交复工说明中明确指出海棠时代广场6月复工,但是到目前6月30号没有工人对工地机器进行检查,没有施工材料进场,建筑工地空无一人,欺骗了规建局和业主。开发商又向广大业主和政府上交海棠时代广场7月31日复工,但是到目前8月1号还是没有施工材料进场,建筑工地空无一人,开发商再次欺骗了规建局和业主。广大业主再次于8月8日到开发商办公室找公司领导找说法,开发商领导避而不见,恳请希望政府部门督促开发商向业主解释为什么没有复工,能不能按时交房。如果开发商没有实力继续修建,恳请政府部门介入。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区委主要领导赓即责成区规建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前期,在区规建局、区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协调下,“海棠时代广场”项目开发商已与业主代表就复工问题和工程后续实施情况进行了对话和协商,并建立了定期沟通机制。对于您关心的何时竣工交房的问题,建议您向参与协商的业主代表或开发商负责人了解,必要时请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9月1日,区规建局与您电话联系并作回复,您表示满意。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王书记好:我2016年8月5日给你的信不知怎么回事,在你的留言信箱中查不到了,只好重写。耗资两个多亿的成都市光华大道(青羊段)整治工程一期接近尾声,本来是一件好事,但广大民众很不满意,议论纷纷,怨声载道,真是劳民伤财,得不丧失。光华大道当初修建时定位是成都市向西的景观大道,而这次整治后毫无景观可言。整治前那绿树成荫,植被茂盛,树种繁多,错落有致的绿化带被草坪、小树和杂乱的花草所代替。尤其是两边人行道的地板砖和路缘石由于规划设计不是全部重新铺设,而是抠疤补眼,个别更换。施工时经吊车、推土机、汽车的碾压后,人行道是高低不平,地板砖残缺不全,裂缝多多,路缘石缺棱少角,伤痕累累。而整治施工由于中偷工减料,人行道很多地方仍然是高低不平,地板砖残缺不全,裂缝多多,路缘石缺棱少角,伤痕累累,有的地方地板及栏杆石干脆用水泥砂浆抹平补齐。人行道应是道路整治的重要部分,而我们的规划设计师和决策者们为了所谓的节约对其实行抠疤补眼,个别更换。而让人不解的是,为什么道路中间隔离带完好无损的路缘石全部重新换了,而人行道那残缺不全的路缘石和地板砖才不换呢?是为了节约吗?整治后的人行道几无变化,更没有焕然一新的感觉,这在成都市的道路整治中还没有如此先例。王书记,来光华大道看看吧。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经调查,网友投诉期间工程未完工,该项目上周才完工。针对网友提出的问题我委相关处室会进行现场查看核实再回复。感谢你的留言

【网民留言】

我是江苏的游客,参加的2016年8月21日--8月27日九寨沟7日游,在8月26日从九寨沟返回成都的路途中,上午去了特色藏寨,中午在土特产购物超市购完物,用过午餐后,赶往中国古羌城的途中,因我儿子晕车,想吐,导游就让司机寻个厕所停车供大家休息,结果去厕所必经一条长长的售卖药材的通道,我母亲上完厕所后就在通道里等我们,遇到一位装扮成游客的托,她以原价28元/克砍价到13元/克的价格,哄骗并售卖给我母亲600克的高山阳元草粉末,价格高达7800元,当时因正好停电且山区信号不好,导致无法刷卡,也不能支付宝交易,故只能将我身上所有现金1300元购买了100克粉末才得以脱身,事后在淘宝上查询,500克高山阳元草售价78元,这家店铺售价高达6500元,是正常售价的83倍,建议取缔该临停点,避免更多游客上当受骗,还四川旅游美誉。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四川省和阿坝州旅游业的关心和支持,因您未留下具体购物地址,我们无法核实处理您反映的问题,如需继续反映,请直接向阿坝州旅游投诉直通车(http://www。abzta.gov。cn/abqzzzzlytsztc/)反映。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是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观音井镇乐丰乡马林村二组的最近我们村对公路进行了改造,凡事通村入户的公路都进行了硬化处理,并已完工。可是我们还有7.8户人家住在公路上面这个小山上,公路并没有通向我们这里,前几年大伙修了一条勉强可以同行农用机具的土路,几年过去了,山洪冲毁,加上自然损坏,已经残破不堪。去遇下雨天,更是寸步难行。我本来就行动不便,因为道路问题,我常常被困在家里,不得已外出治病也只好由妈妈背起出门。我们深知“要得富,先修路”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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