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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2014高考招生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6/12/8 22:02:43 浏览:1203

基础课的学习,真正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和专业素质;从大三开始,对学生进行“个性化教育”,学生可以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选择不同的课程体系进行学习。

“三大类课程体系”:在“个性化教育”阶段,把课程分为三大类,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学业发展规划选择任何一种课程体系进行学习:一类是学术研究型课程体系,如果学生今后想从事学术研究,成为学者和科学家,就可以选择这类课程体系,接受系统的专业理论教育并提前进课题组、进实验室、进团队,尽早参加科研训练,锻炼科研能力;一类是创新探索型课程体系,如果学生今后想进行创新创业,就可以选择这类课程体系,接受创新思维、创业能力培训,去大胆地发挥创造,去做一些创业尝试,学校设立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为其提供条件;一类是实践应用型课程体系,如果学生毕业以后想先就业,就重点进行实践能力训练,提前进入实习单位参加社会实践。这样,通过本科阶段后期的个性化教育,便能够真正为学生充分发挥特长和优势创造条件、搭建平台,使川大每个学生都有发挥才华、展示智慧、发挥潜质的空间和舞台。

学校以百年名校的深厚人文底蕴强化人才培养,充分发挥人文学科的独特优势,面向全校本科生开设了《中华文化》、《西方文化》、《四川大学校史文化》、《国际文化与教育归国学者看海外》、《四川大学人文大讲堂》等特色人文课程;每年还开设300余门人文素质教育选修课,开展近千场各类学术讲座和课外系统活动;建设开放了“四馆一廊”(校史馆、人文博物馆、自然博物馆、美术馆和历史文化长廊),以浓厚的校园人文环境感染学生,着力提高学生民族精神、社会责任感,培养学生成为有知识、有文化、有智慧、有责任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校以综合大学的多学科交叉融合推动人才培养,充分依托多学科资源,加强专业改造,设置交叉学科专业,构建了全新的本科专业体系;通过多学科交叉联合建立了复合型人才培养基地、联合培养班、文理工科创新班与跨学院的创新班和吴玉章学院等,集中多学科优势资源,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构建了多类型、多层次学科交叉渗透的课程体系,扩大了选修课比例,鼓励学生跨专业选课;设立10多个辅修和双专业(双学位),打造复合型人才;开设学术前沿讲座、增加前沿性课程,拓宽学生知识面,为学生打下扎实的专业基础。

学校以研究型大学的科研强势带动人才培养,着力将一流的科研队伍、优秀的科研成果和优质的科研资源与本科教育相结合,坚持院士、杰出教授、“973”首席科学家、国家教学名师、长江学者等著名学者和教授参与本科生培养,院士、杰出教授、长江学者等专家学者为本科生开设课程、讲座800余门次/年,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开设专业基础课和主干课比例达95以上;大力实施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和本科生进科研平台、进课题组、进实验室的制度;学校专门设立了各类学生创新基金,资助学生开展科研创新活动;学校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中心、“985工程”平台基地等科研资源面向本科生开放;学校还建立了各级创新基地、创新实验室以及稳定的产学研相结合的实践教学平台,不断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

学校以开放性大学的优质国际教育资源提升人才培养,先后与国外70余所高水平大学开展了“2 2”、“3 1”、“1 2 1”、“3 1 1”等模式的本科生联合培养项目;学校设立了学生海外学习发展基金,资助优秀本科生出国学习、研修;通过国际夏令营等活动,实现学生到国际一流大学短期学习的文化之旅;选派优秀本科生到国际一流大学和科研机构参观考察和实习,力争使每一名在校本科生至少有一次国际交流或学习的经历。

学校以管理体制与机制的创新保障人才培养,相继实施了学分制、弹性学制、选课制、导师制、创新学分等一系列改革制度和措施;实施了精品课程与精品教材创新计划,近年来,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9项,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16项,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8个,获国家级教学团队11个、国家精品课程33门和“十一五”国家规划教材144部,12名教师获国家教学名师奖;初步构建了大型设备公共服务及资源共享体系,实现了教学科研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建立了“奖、贷、勤、助、补、保、免七位一体、联动助学”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努力给每一个学生创造了更好的成长环境。

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稳步上升,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2005年以来,川大学生在全国各种知识和科技竞赛中获全国三等奖以上奖项2300余项;川大毕业生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

四川大学2014年各省(区、市)招生咨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份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北京13981903520(王老师)13408499804(肖老师)18980790767(张老师)天津18628160383(谢老师)河北13541202422(倪老师)13880756771(聂老师)山西18628282477(蔡老师)内蒙古13568856676(胡老师)13980016960(章老师)辽宁028-85418632或13881853113(廖老师)吉林028-85463871或15902883088(陈老师)黑龙江028-85418569或13666126513(廖老师)江苏、上海028-85421335或13980008185(张老师)浙江15928565203(徐老师)安徽18981727557(涂老师)福建13880677770(刘老师)江西028-85471569或18980856485(唐老师)山东13550074762(李老师)河南18780288940(于老师)湖北13981901387(刘老师)湖南13882093913或028-85410325(胡老师)028-85412025(王老师)028-85412572(杨老师)广东、海南13808192561(孙老师)13980067182(兰老师)广西13548076728(陈老师)13032843094(郑老师)重庆028-85471713(胡老师)028-85471418(覃老师)15982007631(何老师)贵州028-85400361(李老师)028-85998016或13880772372(卿老师)云南028-85990281(马老师)陕西13018295505(吴老师)甘肃18111605525(罗老师)青海028-85412312(李老师)宁夏028-85990528或13648099014(李老师)新疆13880969736(文老师)

四川大学2014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校名为四川大学,英文译名:SichuanUniversity。

第三条四川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由原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四川大学、成都科技大学和原卫生部直属重点大学华西医科大学经两次“强强合并”组建而成,原四川大学起始于1896年四川总督鹿传霖奉光绪特旨创办的四川中西学堂,是西南地区最早的近代高等学校;原成都科技大学是新中国院系调整时组建的第一批多科型工科院校;原华西医科大学源于1910年由西方基督教会组织在成都创办的华西协合大学,是西南地区最早的西式大学和国内最早培养研究生的大学之一。座落在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四川省成都市,现有望江(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华西(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号)和江安(成都市双流县川大路)三个校区,所有学生大一大二期间均在江安校区就读。

第四条四川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四川大学普通高考招生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相关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八条四川大学设立招生监察工作组,由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投诉电话:028-85404020。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四川大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规模内,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及学校发展思路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来源计划。预留计划为本校总计划的1,用来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四川大学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一条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四川大学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非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只能录取到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级差的办法,第一二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3分,其余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1分,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四川大学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三条外语类专业要求英语或本专业语种。其他专业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外语类专业原则上要求学生外语成绩达到满分的75,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外语口试,则考生需要加试口语,且应该成绩合格;由于培养的需要金融学类、经济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原则上要求学生外语成绩达到满分的75;管理科学专业原则上要求学生外语成绩达到满分的70;其他专业原则上要求学生外语成绩及格。

第十五条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工业设计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学生进校后学校将组织相关测试,测试成绩不能满足专业学习需求者,根据其高考成绩调整到录取分数相当的专业就读。

第十六条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专业由于学习、就业的特殊性,建议习惯左手做事(俗称左撇子)的考生不报考。护理学专业采取单独投档模式按专业投档,入校后不转专业。

第十七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对国防定向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考生须诚实守信,凡弄虚作假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九条按照属地化原则,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在入校后向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贷款、学费缓交等手续。

第六章招生工作人员

第二十一条学校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二条招生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签定《四川大学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责任承诺书》,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者须回避。

第七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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