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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通报13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四川占3起

发布日期:2017/6/8 13:28:00 浏览:380

1月7日,四川新闻网记者自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获悉,今(7)日,中央纪委通报了近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3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四川有3起,具体如下:

1、成都市金牛区沙河源街道五福新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居委会(筹委会)主任张凤琪滥发工龄工资补贴问题。2015年4月20日,成都市金牛区沙河源街道五福新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居委会(筹委会)主任张凤琪主持召开社区两委会,违规决定用集体自有资金向社区6名工作人员发放工龄工资补贴11万余元。2015年12月,张凤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款项已全部退回。

2、阿坝州九寨沟县玉瓦中心卫生院院长曾敏收受好处费问题。在阿坝州九寨沟县玉瓦中心卫生院订制一批健康知识宣传资料过程中,该院院长曾敏在其办公室收受资料制作公司所送现金2500元。2015年11月,九寨沟县监察局给予曾敏行政记过处分,将其收受的好处费予以收缴。。

3、攀枝花市米易县湾丘乡人大原主席彭兴禄等人公款国内旅游问题。攀枝花市米易县湾丘乡人大原主席彭兴禄,与湾丘乡杨家村村委会主任李帮华,村干部杨大平、李正贵、孔德林、宋明祥一行,通过旅行社组织游览北京、天津、北戴河等地景点,共计花费村集体资金6万多元。2015年8月,米易县纪委分别给予彭兴禄、李帮华、杨大平、李正贵、孔德林、宋明祥等6人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全额退赔所用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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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通报13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四川占3起》相关参考资料:
中纪委通报、中纪委六次全会通报、违反八项规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四川省纪委通报6、中央八项规定通报、违反八项规定年会、违反纪律 通报 批评、中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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