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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严格落实单位员工“先培训、后上岗”要求!

发布日期:2022/4/27 2:02:28 浏览:722

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要求,依法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文物等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升本系统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发展改革、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明确消防监管职责边界,加强部门监管。加强消防救援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行业主管部门的服务指导,强化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健全完善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落实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全面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责任明晰、实用可行的消防安全制度,严格落实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和经营主体防火责任,强化责任闭环管理。深入推行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报告制度,依法查处承诺报告失实行为。加快构建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分类编制火灾风险指南和检查指引。全面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达标建设,完善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自主管理机制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培训考试制度。全面推广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建设经验,推动连锁经营企业、集团企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的消防安全内控机制。

加强基层消防综合治理。乡镇(街道)可结合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建立消防组织,建立健全专兼职消防工作队伍,实行包干到村(社区),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等作用,运用综治、综合执法队伍和社区力量等,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强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延伸消防安全管理网络。结合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授权或委托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承担消防行政执法事项。根据事业单位分级管理原则,有条件的地方可统筹将事业编制专职用于消防工作。积极推行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队开展防火工作、消防文员辅助执法,多渠道扩充一线防火力量。建强农村消防组织,落实村“两委”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实行网格员包干到户,强化群防群治。

(二)推行新型监管模式。

加强消防执法监管。深化消防执法改革,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政策措施评估,完善配套工作机制,提高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加强抽查结果公示运用,建立综合分析研判机制,依法惩治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预警和防范区域性、行业性风险。推行“指导式”检查、“说理式”执法,教育引导单位人员、社会群众识别安全风险、自改常见隐患,督促工程参建主体严格落实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执法监督,全面推行执法公开,强化责任追究。建立跨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和平台。

强化重点领域监管。聚焦火灾高风险行业领域和单位场所,盯紧突出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结合重大节日和重要节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实施精准监管。加大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达到立案标准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一步厘清重点领域消防管理责任,依法依规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基层网格责任,加强针对性监管,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加强消防执法营商环境评估,建立执法廉洁指数和评价体系,强化结果应用。改进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机制。强化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实施“互联网 监管”。充分运用物联网和现代信息技术,全时段、可视化监测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提高预测、预警能力,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消防安全线上监管。积极融入各级政务系统和政务服务平台,共享信息资源,优化消防事项办理,全面推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跨层联办、容缺后补、绿色通道、邮寄送达等举措,实现“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不断提高便民利企服务水平。

加强消防信用监管。建立完善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办法,健全多部门信息共享、失信联合惩戒及信用修复等机制,将消防失信信息纳入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录入全国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全国消防安全诚信管理体系。加强和规范信用等级评定、信用异议处理,依法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落实信用修复政策。强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监管,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依法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

严格火灾调查问责。依法建立完善火灾调查处理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强化火灾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和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加大火灾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加强亡人、有重大社会影响火灾事故倒查问责,从严调查处理同一区域反复发生的同类火灾事故。完善火灾案件行刑衔接机制,加强部门协作,严格刑事责任追究,强化问责效果。健全火灾调查处理证据规则和标准体系,加强人才梯队建设,提升专业能力和质量水平。强化火灾延伸调查、案例复盘及结果应用。

(三)精准整治突出问题。

深入推进高风险领域整治。大力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石油化工企业、大型油气储存基地、人员密集场所、文博单位、校外培训机构和群租房、“多合一”等高风险领域,持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曝光警示机制,加大分类施策和整治力度。加强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旅游民宿、小微企业、直播平台、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等消防管理,防范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风险。

集中整治突出火灾隐患。建立健全专项整治等级响应制度,聚焦普遍性、源头性消防安全问题,针对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住人、消防设施损坏、人员培训不到位及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等突出隐患,适时开展集中整治。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强化源头把关和重点防范,“一区一策”靶向整治火灾隐患。适时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历史地段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连片村寨、传统村落等乡村地区火灾隐患整治,加快电气线路、炉灶等安全改造升级,改善消防安全条件,降低火灾风险。

积极防范新业态新材料新风险。围绕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设施、氢能源、电动自行车、生物医药、冷链仓库、冰雪运动娱乐等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论证源头管理,研究制定针对性防范化解措施,加强排查整治。加强水电气热等城市生命线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源头管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行业监管部门和生产企业、科研单位应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科学制定安全标准,加强消防管理,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

(四)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加强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定期研判和预警提示机制,加强大城市、城市群及重点区域和森林草原火灾高风险区消防安全状况评估,加强针对性防控措施,防范化解全局性、系统性消防安全风险。加强消防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研究,完善特大城市消防治理体制机制,落实更高标准的火灾防范措施,建立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机制,为消防治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提高火灾智能防控能力。积极融入“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化体系,建立互联共享机制,构建和深度运用消防安全大数据系统,加强火灾风险分析研判、早期识别和监测预警。结合“互联网 基层治理”行动,推动将消防管理嵌入基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设消防物联网智能火灾监控平台,与本地区“智慧消防”系统联通。加强远程监控、物联网监测、电气监控等信息化手段运用,加快轻型化、集成化、智能化消防监督检查、火灾调查装备配备,提高火灾防控效能。

全面推行专家检查制度。分级组建消防安全专家库,分行业领域成立专家组,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精准开展指导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创新“执法 专家”工作模式,开展消防检查、专业评估和隐患督改等,提升执法质效。整合相关行业领域专家资源,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专题研究、分析研判,加强对规律性、普遍性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检查整改,制定综合治理措施。建立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专家库。

四、构建中国特色消防救援力量体系,提升全灾种应急救援能力

(一)建强应急救援主力军。

坚持党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的根本指导地位,对标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定位,全面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与消防救援高风险、高负荷、高压力职业特点相适应的建管训战体系、职业保障机制和尊崇消防救援职业的荣誉体系,不断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积极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综合救援需要,制定消防救援力量发展规划,科学布局建设一批综合应急救援尖刀力量,加强“高低大化”火灾扑救和地震、水域、山岳、核生化等专业救援队建设,填补救援力量空白,补齐能力建设短板,加大中西部地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支持力度,打造“重点驻防、及时响应、高效处置、覆盖全国”的攻坚救援力量体系,提高全灾种和极端条件下的应急救援能力。围绕森林草原灭火和地震地质灾害救援、抗洪抢险等任务需要,建设统一指挥的跨区域机动力量,优化队伍布局和编成,明确调动权限和程序、与属地关系及保障渠道等,精准实施分区域、常态化、季节性集中轮换靠前驻防,着力加强重点林区、七大流域和重要生态保护目标大规模快速集结和应急救援能力,构建“精准前置、力量流动、区域联动、辐射全国”的网状布防格局。

(二)发展消防救援航空力量。

依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充分运用现有资源,按照“急用先行、效益优先、布点织网”的原则,率先在重点城市、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高发地区及有条件的地区建设航空救援专业力量,加强现有航空力量建设,增加森林航空消防机源和数量,统筹建设反应灵敏、结构合理、规模适度、各方参与的航空救援力量体系。建设一批航空器起降场地和保障设施,加强训练设施、油料供给、装备物资等综合保障。建立健全航空专业人员训练培训、资质认定等标准,加强航空人才引进、培养及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指挥调度、机队运行、训练管理和综合保障,以及航空救援空域保障和航空器跨区域救援协调等机制。加强消防救援航空力量与政府部门、军队、企业等资源协调共享,强化联勤联训和应急演练。采取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研发、购置航空器参与消防救援航空力量建设。加强航空突击力量和高原航空救援能力建设。

(三)壮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加快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作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重要补充,构建多元互补、覆盖城乡的中国特色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大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和消防文员,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统筹规划布局,坚持职业化建设方向,建立完善与消防救援职业高危特点相适应的职业保障机制,畅通优秀专职消防队员、地方森林扑火队员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通道。依法落实企业“应建尽建”专职消防队主体责任,配齐配强人员、车辆装备、消防船艇等,加强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满足企业消防安全保障需要。推动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和符合条件的社会单位全面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社会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探索建立森林火灾义务消防员和志愿者制度。

(四)提高综合实战实训能力。

坚持战斗力标准,强化消防救援队伍实战化训练,加强实战实训基地、综合保障平台建设。改革训练模式,创新训练方法,完善考评机制,突出实景实地实操训练,加强日常“六熟悉”和主要灾种训练演练,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强化心理训练和训战安全,推动训练从“传统竞技”向“等级达标”转变。定期开展“火焰蓝”比武竞赛及消防职业技能竞赛。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社会救援力量共训共练、联勤联战,提高火灾防控、应急救援和区域联动处置效能。深入开展森林草原火场勘察和风险调研,建立完善气象、林草、水利等多部门会商机制,强化针对性火灾扑救和应急准备。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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