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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平民百姓分享公共旅游资源的机会

发布日期:2016/12/30 10:06:38 浏览:1158

主体结构的形成是归功于大自然的力量而非个人或企业,而个别人员或单位等因素对自然风景区的贡献充其量仅占其中的极少部份。一般而言,某地区自然风景区的原始产权原属于该地区人民或该地区所属的国家的人民所共有(作者的同一篇论文的研究指出,科斯对原始产权分配方式的建议将不利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而管理自然风景区的政府单位仅是代理人民行使管理及保护自然风景区的权力。如在九寨沟对沟内旅游资源配置制度的安排,直属于州人民政府的九寨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两个正县级政府部门代表中国人民政府拥有了九寨沟旅游资源的产权,他们的角色是代理中国人民对九寨沟的旅游资源制定及执行维护的政策,受中国人民所托代理管理中国人民所共有的九寨沟旅游资源的两个正县级政府部门是没有理据损害人民共享九寨沟自然风景区的权利。所谓以价制量的涨价政策将扼杀了低入息人口他们对九寨沟风景区原有的权利;因此,作者并不赞同以人民的收益及财富水平作为分配自然风景区旅游资源所提供的体验及人力资本的准则。

换另外一个角度探讨九寨沟自然风景区旅游资源配置的效率问题,根据公共选择理论对公共产品的定义,公共产品是具备了非排他性及非竞争性消费两项特性,至于怎样的方式才能较有效率的对公共产品进行配置的问题?答案是要比较不同配置制度的成本–效益。由于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特性,公共产品供应方如要排除乘车拒付费者(free-rider)的存在就算是付出了大量的成本亦不一定能够见效。在本人题为《旅游资源及其配置制度的再认识》的博士论文当中对科斯的灯塔故事提出的检讨结果指出,对于像自然风景区等具非排他性特性的公共产品之较有效率的资源配置制度是由政府指定部门代理拥有该等资源的产权,而非把产权不顾原始产权分配方式的私有化并经由市场进行配置。由于求得九寨沟旅游资源的较佳配置方式是由指定的政府部门代理管理的工作,根据公共行政理论,以及基于广大人民的认知,政府存在的目标是为了争取社会褔利的极大化,因此,基于九寨沟具非排他性公共产品特性的旅游资源有效配置为前提,作者反对代理人民管理九寨沟自然景区的政府部门像私营企业般着眼于利润水平,以及采取涨价作为筛选谁人可往九寨沟进行旅游活动的条件。

此外,基于对九寨沟的产权及公共产品特性的分析,作者对九寨沟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分拥九寨沟旅游资源产权的资源配置方式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存有疑问。至于可采取何种方式以支持百分百自筹资金的九寨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两个正县级政府部门的运作,作者将会在以下有关的章节作进一步的探讨。

自然风景区限量进入措施可供选择方案

由于九寨沟自然风景区具有非排他性之公共产品特性,在上段探讨了此类自然风景区旅游资源较具效率的资源配置制度安排是由专责政府部门代理管理的工作,而专责的政府部门管理自然风景区旅游资源的目标是社会福利极大化。为了达到社会福利极大化的目标,自然风景区的入场人数在未达饱和点之前是愈多游客进入,总体效用则愈大。因此,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首要工作是对所管核的地区的最适旅游人数容量进行科学及客观的评估,并在不超出所订的最适容量的范围内尽量接待游客。

收取门票及以价制量仅是为了在风景区出现接待游客数目超出最适容量时用来控制游客对风景区需求量的仅从实施手段的操作效率为唯一考虑标准的方法。不过,为了体现人民能共享自然风景区公共旅游资源的权利,若出现同一时段欲进入沟内的游客数目超出最适容量的情形,则可考虑按经验数据在经常出现游客入场人数的尖峰期间,对欲入沟的游客事先采取分类预约排号先排先上的方式安排及决定进沟的优先次序,如为照顾不同对象的需要可按学生或在职、青年或长者等分类预约排号。此种安排将可照顾到对自然风景区公共旅游资源分配的公平性,而非按照目前常用的仅以实施限量手段的效率为唯一标准的以价制量方式,扼杀了低收入民众公共旅游资源的权利。

自然风景区运作经费来源

按照目前的运作规划,直属于州人民政府的九寨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两个正县级政府单位的经费百分之百得靠自行筹集。但是,由于管理自然风景区的政府部门之运作目标是社会福利极大化而非如私人企业般的利润极大化,因此,管理自然风景区的部门不应该以销售门票作为运作经费的主要收入来源。矛盾因而产生,管理部门若不能从销售门票当中获取足够的经费,该从那里可补充运作经费不足的缺口呢?

作者对此提出的解决方案可分为两个部份。首先是要从建立科学化管理制度入手,自然风景区科学化管理制度就是要为自然保护区订立明确的年度管理及保护指标,并按年度指标制定客观的预算制度。至于筹集经费的规划,本人建议销售门票仅可作为自然风景区管理部门的部份而不是主要的经费收入来源,支持自然风景区管理部门运作经费的主要收入是可以通过对获得自然风景区正外部性利益的个人或企业征收税项而获取,如对在九寨沟享受垄断经营权的九寨沟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征收足够的专利事业税及利得税,以及对就近的餐厅、酒店,及纪念品商店征收利得税等措施,将可舒缓自然风景区管理部门因经费紧张而需要不断抬高门票的压力。

以营利为目标之自然风景区公共旅游资源营运模式的缺憾

从本文对自然风景区公共旅游资源的功能、产权及公共产品特性、门票涨价的理据,以及收取并调升门票收费对总体社会福利的影响等多个方面的探讨后,总结出原属全体人民所共有的自然风景区旅游资源由于其具有非排他性公共产品特性,此类资源较有效率的配置制度安排是由专责的政府部门代理管理的责任。而基于政府的运作目标是总体社会福利极大化,专责的政府部门应建立科学化的管理制度,为受管辖的自然风景区制定最适的游客接待容量,并严格执行年度预算制度,合理的控制部门支出。专责政府部门为实现总体社会福利极大化政策及不侵蚀人民原有对自然风景区公共旅游资源的权利为前提,专责部门无理以涨价作为筛选入沟游客的手段,这种以价制量的手段将损害低收入人口公共旅游资源及人力资本累积的权利与机会,并为拉近社会上贫富差距的工作带来障碍。

至于为了要解决积存已久的自然风景区管理部门运作经费不足的问题,作者建议采用以税代费的方式,对目前自然风景区公共旅游资源的运作制度进行改革,通过向获得自然风景区公共旅游资源正外部性效益的个体户或企业征收税款,以降低管理部门运作经费过度依赖销售门票的收入。

此外,自然风景区及同类资源如符合非排他性公共产品特性,通过本人同一篇论文对科斯的灯塔故事的检讨结果得知,此类资源较有效率的配置制度是委托专责政府部门以总体社会福利极大化为运作目标。经成本–效益分析,在资源利用效率的前提下,此类自然风景区的资源配置制度如缺乏政府强而有力的参与,以及相关法律制度和科技的配合,自然风景区产权私有化这类资源配置制度安排将得不到“帕累托改进”(ParetoImprovement(Paretoimprovement:aproposedsituationArepresentsanimprovementoveranothersituationBifsomeoneprefersAtoBbutnooneprefersBtoA.))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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