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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成交Y2: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成渝双城经济圈)(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布日期:2023/6/16 13:25:33 浏览:236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内设有权机构或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完成审批,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经发行人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授权发行人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在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本期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用途等。

经发行人董事会同意,本期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对确有合理原因需要在发行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由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后向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说明原因、履行的内部程序、提交相关决议文件,并修改相应发行申请文件。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如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发生调整的,公司须将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如在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需另行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拟在监管银行开立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关于专项账户管理安排如下:

1、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款专用

发行人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及划转活动,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投向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此外,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资金监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资金划转情况。

2、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持续监督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进行监督。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每季度或根据不时适用的监管要求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及其孳息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对发行人进行回访,监督发行人拟对募集说明书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向债券持有人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同时,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管理办法》、中证协、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相关约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其专项偿债账户信息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为10亿元,全部用于四川西香高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四川宁西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四川会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四川天眉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成绵苍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股权投资,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由发行前的67.50降低至发行后的67.12。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10亿元;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10亿元计入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4)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为10亿元,全部用于成绵苍巴高速公路、天眉乐高速公路、西香高速公路项目的资本金出资;

(5)假设公司债券发行在2022年12月31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表: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结构变化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期债券发行后(模拟)模拟变动额流动资产7,994,299.777,994,299.77-非流动资产9,801,398.169,901,398.16 100,000.00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期债券发行后(模拟)模拟变动额资产合计17,795,697.9317,895,697.93 100,000.00流动负债2,205,371.052,205,371.05-非流动负债9,806,528.039,806,528.03-负债合计12,011,899.0812,011,899.08-所有者权益合计5,783,798.845,883,798.84 100,000.00资产负债率()67.5067.12-0.38流动比率3.623.62-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81.6481.64-

2、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为10亿元,全部用于成绵苍巴高速公路、天眉乐高速公路、西香高速公路项目的资本金出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流动比率将保持不变,对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无影响。

3、锁定发行人财务成本

目前,发行人正处于持续发展期,资金需求量较大,而金融调控政策的变化会增加公司资金来源的不确定性,增加公司资金的使用成本,因此要求公司拓展新的融资渠道。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确定为固定利率,有利于发行人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避免由于贷款利率上升带来的财务风险。同时,将使公司减轻短期偿债压力,使公司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

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一致,具体使用情况如下: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3085号文件,获准在中国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2023年3月2日,发行人公开发行了金额为10亿元、期限为2 N年期的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3成交Y1”)。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置换发行人到期兑付的公司债券本金。发行人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及划转活动。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23成交Y1”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全部使用完毕。

三、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违规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地方政府作为发行人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本期债券发行由发行人作为独立法人负责偿还,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进行使用,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不用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企业;不用于不产生任何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不转借他人;不直接或间接用于购置土地;不直接或间接用于商业房地产业务;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发行人承诺,如在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毅

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100亿元人民币

设立日期:2007年3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97837923Q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30号高速大厦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5586151

电子信箱:cdccic@vip.163。com

传真:028-85558628

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30号高速大厦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董事长刘毅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方式:028-85586151

所属行业:综合

经营范围:公路、铁路、航空及运业物流、智慧停车、智能交通、能源、枢纽场站等交通项目及配套设施的投融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凭资质管理)、房屋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经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网站:http://www。cdccic。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历史沿革信息

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成都市委、市政府为加快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市城乡交通一体化,2006年12月以成委办[2006]68号文批准,在成都市路桥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蓉城出租汽车公司等基础上组建的集市级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集团。

2007年3月16日公司完成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工作,注册机关为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地在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30号,股东为成都市国资委,交投集团原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后根据成都市国资委《市国资委关于同意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批复》(成国资规[2007]164号),注册资本增加至10亿元人民币,共分三期出资,其中货币资金出资3.23亿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资本6.77亿元,注册资金出资经四川汇丰会计师事务所(川汇会验[2006]第0005号和川汇会验[2007]第021号)和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川华信验[2007]63号)审验。根据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的批复》(成国资规[2010]94号),发行人2010年将资本公积金19亿元转增实收资本,注册资本增加为29亿元。

根据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都交投集团将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批复》(成国资批[2015]112号),发行人2015年将资本公积金71亿元转增实收资本,目前注册资本增加为100亿元。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关于划转成都市国有企业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通知》(川财资〔2020〕100号)要求,2022年8月,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持有发行人的10.00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四川省财政厅。本次变更后,发行人股东变更为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四川省财政厅,持股比例分别为90.00和10.0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100亿元。

(二)重大资产重组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一)股权结构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交投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比例90.00,四川省财政厅持股10.00。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真实、准确、完整并履行相关权属登记程序,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或其他受限情形。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图: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人控股股东系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股比例90.00。

成都市国资委系根据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市组建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川编发[2005]28号)设立的,为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成都市国资委由市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股东职责,实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对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等行为进行指导,代表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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